本來是想退休後,找個簡單工作累積年資等60領月退
但是最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
不幸等不到60領月退,那時候再用前三年平均投保薪資一次領不是虧大了??
如果,年滿60領月退領沒幾年就走了,遺屬的只能領回退休金專戶結算實際賸餘金額,那個賸餘金額會不會是用60歲請領時的前三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那不是也虧大了??
附上勞保局資訊~~~
勞保局提供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臨櫃申請方式。
一、請領資格:
(一)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二) 勞工已領取月退休金,於未屆平均餘命或所定請領年限前死亡者,停止核發月退休金,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領回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實際賸餘金額。
willey wrote:
本來是想退休後,找個簡單工作累積年資等60領月退
但是最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
不幸等不到60領月退,那時候再用前三年平均投保薪資一次領不是虧大了??
如果,年滿60領月退領沒幾年就走了,遺屬的只能領回退休金專戶結算實際賸餘金額,那個賸餘金額會不會是用60歲請領時的前三年平均投保薪資計算,那不是也虧大了??
附上勞保局資訊~~~
勞保局提供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臨櫃申請方式。
一、請領資格:
(一)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二) 勞工已領取月退休金,於未屆平均餘命或所定請領年限前死亡者,停止核發月退休金,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領回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實際賸餘金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https://www.bli.gov.tw/0004857.html
1, 三年投保薪資平均請領老年給付----->這是勞保的老年給付。
2,遺屬請領退休金專戶餘額------>這是勞工退休金。
3, 勞退由遺屬請領退休金專戶餘額,存多少錢久領多少錢,沒有虧不虧的問題。
如果您要問的是勞保老年給付,萬一被保險人去世的話,請參考勞保本人死亡給付項目。
如下:
一、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 10 個月喪葬津貼。
二、遺屬津貼(被保險人於 98 年 1 月 1 日前有保險年資者始得請領)
保險年資合併未滿 1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10 個月遺屬津貼。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1 年而未滿 2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20 個月遺 屬津貼。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2 年者,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1 次發給 30 個月遺屬津貼。
三、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前述計算後之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0 元者,按新臺幣3,000 元發給。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最多加計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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