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在潭子有角間在租人做生意
因為看他很好賺
所以續約的時候
我寫下「因租賃給乙方所產生之稅金,由乙方負責」並且提高20%房租
他自己也簽章同意了
結果對方不講武德不守信用
他一直延遲繳納房租
雖然有在規定期限兩個月內繳給我房租
也只不過一兩次被我站在他們店門口咆哮到警察來而已(我叫的,想說故意要給對方難堪,讓附近店家與住戶都知道他欠我錢)
想不到他兒子就用我的語病去陷害我
說我上面提到「」內文的部分觸法
他兒子很懂法律
結果現在國稅局來了
法院也找上門了
一個說我涉嫌逃漏稅
一個斬釘截鐵說我偽造文書
請問有這樣的事嗎?
台灣人怎麼變得如此不分是非不講道理
律師是建議我跟檢察官做認罪協商
然後漏繳的稅金補一補
比較沒事
也不可能都沒事
最好的打算就是被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約繳18萬給政府
否則我與家人名下租給別人的房子被查到
可能是整串肉粽的
一定被從重量刑
極有可能會被關
大家幫我想想辦法吧
浪人48 wrote:
是這樣的
我在潭子有角間在租人做生意
因為看他很好賺
所以續約的時候
我寫下「因租賃給乙方所產生之稅金,由乙方負責」並且提高20%房租
他自己也簽章同意了
結果對方不講武德不守信用
他一直延遲繳納房租
雖然有在規定期限兩個月內繳給我房租
也只不過一兩次被我站在他們店門口咆哮到警察來而已(我叫的,想說故意要給對方難堪,讓附近店家與住戶都知道他欠我錢)
想不到他兒子就用我的語病去陷害我
說我上面提到「」內文的部分觸法
他兒子很懂法律
結果現在國稅局來了
法院也找上門了
一個說我涉嫌逃漏稅
一個斬釘截鐵說我偽造文書
請問有這樣的事嗎?
台灣人怎麼變得如此不分是非不講道理
律師是建議我跟檢察官做認罪協商
然後漏繳的稅金補一補
比較沒事
也不可能都沒事
最好的打算就是被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約繳18萬給政府
否則我與家人名下租給別人的房子被查到
可能是整串肉粽的
一定被從重量刑
極有可能會被關
大家幫我想想辦法吧
有禁止搭機出海了嗎?
還沒的話名下房產趕快脫手,
然後去泰國買那批300W的,
這樣既解決麻煩資產增值又能達到1.67的績效.
一兼二顧,摸蛤兼洗褲

浪人48 wrote:
因為看他很好賺
所以續約的時候
我寫下「因租賃給乙方所產生之稅金,由乙方負責」並且提高20%房租
我覺得版上沒人會同情你吧?

而且大部分人會去抵制這種房東...............
你以為房客是心甘情願答應你的條件且簽約的?底層原因是:如果不同意, 你就會要求他退租搬遷, 而他在此長期經營已經有客源與基礎, 搬遷後不一定生意會回到相同的基礎! 因此他只能含淚接受
況且房客不是在期限內給你房租了?合法條件下最後一刻給你沒違約吧?我覺得他只是在抗議而已......
我本身也是有房出租, 但是是直接給管理公司管理, 管理公司基本上都是評估附近商圈行情來定價, 而不是像你這種看租客好賺就直接漲20%租金的......況且租金繳所得稅不是很正常嗎?我每年都申報, 況且政府已經幫你扣43%當成你的費用不需要繳稅了.
再者......."因租賃給乙方所產生之稅金,由乙方負責"這句話本身就違反法律規定, 你被罰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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