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做生意擺攤存了蠻久的現金,近期因為要出國一段時間不在,
覺得現金都放家裡很危險,於是從五月以來大概每隔幾天去銀行存個30 40萬
一個月存240萬
有一次存比較多80萬有被問就說是貨款,
請問這樣會有被查的風險嗎?
贈與稅?
營業稅?
所得稅?
國稅局又沒證據可以證明
財產來源不明罪?
你家有公務員可以牽扯上這筆錢嗎?
推背塗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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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洗錢防制法第七條及第八條相關法令、規則及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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