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8月左右..某單位執行業務所得給付18000元
但在今年1月初才滙入郵局帳戶.
因為是該單位和政府申請經費..所以播款很慢.
我昨天去網路申報時..沒看到那筆18000金額.
但如果自己加上去也是扣不到稅...
也不知對方是報去年所得..還是報在今年的稅(因為年初才收到錢)
請問如果我不加上去的話..因為自己試算過也不會扣稅..
那查到會罰錢嗎?
如果加上去...但如果對方是算在112年的所得..那我不是重複申報了..
因為之前又是由介紹才去該處..但連絡人又失聯了..所以問不到該單位是幫我申報那一年
謝謝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