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照國稅局寄得的試算繳稅,今年稅率從5%提高到12%,就像說可不可以報扶養來節稅一下,情況如下:父親(70歲)年收入約45萬,母親(69歲)年收入約4萬,以往都是父母自己夫妻合併申報,想請問我可不可以申報扶養母親(這樣試算稅率可以從12%降到5%),父親自己單獨報稅?網路上查到2007年的報導,國稅局回答是不能僅申報扶養父母之一,讓另一個單獨報稅,但是網路上又有看到有人說可以,想問問有報過稅的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