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背景:
父母親台南有一間工廠,閒置了10多年
最近終於想要處理.....
1.如果是要賣掉......得準備一筆土地增值稅,初步計算如下


.....可以用自用住宅的稅率嗎?或是只能繳約195萬的土地增值稅?
2.如果不賣,花筆錢整修租人.....當父母過往.....就變成是要繳遺產稅...
稅率10%,公告現值總價是NT$16,400元 ×368.63平方公尺 ×1/1 = NT$6,045,532元
所以要繳約60萬的遺產稅....是這樣嗎?
土地在母親名下....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10%優惠已經用掉了
還有其他節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