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公分 wrote:....需要檢附的文件....(恕刪) 來看看在台灣要領「被繼承人」(死亡的存戶)的存款,需要檢附什麼樣子的文件吧……銀行公會「建議」(其實是「規定」)徵提的文件:金融機構受理繼承存款建議徵提之文件
happywork01 wrote:現在日本已經著手在做,不知台灣進行的如何? 2019/3/6台灣的金管會也仿效日本這項制度,已著手研擬「監護支援信託制度」,希望未來能為失智症病友進行財務規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受訪時解釋,「監護支援信託制度」主要是在現行的宣告制度中加入「專家監護人」的角色。2019/05/24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意定監護修正草案,在本人之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如網友提及的,監護人可能濫權亂搞,所以必須加入信託,金管會在2020年推動信託2.0,高齡或身心障礙者可透過安養信託,找信賴親友或社福法人當監察人。現在很多人單身未婚或不信任親友,所以目前最缺乏的應該是接受政府監管,具有公信力的專業信託監察法人。
臺灣的規則是,定存解約提款一定要本人辦理才行,一般活存提款,只要有印章存摺,任何人都能提領存款,提款卡被吃卡,也是得本人親自領卡才行,即使親人也不得代領。至於父母的遺產,必須要有死亡證明,與遺產繼承者清單證明才能領取,若有其他繼承者,必須共同簽名,才能領取這筆遺產。這案例應該是當事者沒有提供證明文件,因此銀行為了保障存款人權益,拒絕本存款人以外的人提領存款,這才是保障存款戶的正確做法,畢竟該行員在沒確認存款人是否身故,是不得讓他人任意提領存款的,要有證明文件才可。
我2017年退租宜蘭的第四台-聯禾數位有線電視申辦人是我母親,往生後我拿著死亡證明與除戶證明也是告知一定要本人我打電話客訴表明家中已無任何人居住後客服居然回覆我,等我媽媽回家時也可以看呀是要骨灰罈自己看第四台?
dgkevin wrote:樓主指的台灣不會發生(恕刪) 外公過世,我媽用外公的帳戶提錢辦理後事我是有跟他提說會不會有法律問題但是的確不是每個人身邊都會剛好有一筆錢可以使用這就很尷尬銀行知道客戶過世了,當然就是當作遺產處理繼承人有配偶跟子女,就會變您所說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