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瞇瞇 wrote:台灣是快死了 就趕快把錢都領出來不然光扣稅就飽了 我當初也是這樣想結果在辦財產歸戶時死者兩年內的帳戶金額都算遺產所以不能等快死,要在死前兩年太晚領沒用,要早些領出來!打字打到這裡好像哪裡怪怪的!
正常啊!銀行哪知道你父母是不是真的過世~就算真的過世,也還有法定繼承人的問題,不是你說想領就能領的!基本上你跟銀行說人不在了,他會要你去開除戶證明,之後等繼承再領出就好了!這麼急著領出是怎樣,錢又不會不見!那是不了解遺產相關法律才會如此鬧事!
barlows wrote:在台灣如果父母過世要去領錢還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如果有人過世,代位繼承的話就有一大堆粽子) 不必所有繼承人一定要到場, 有委託書即可我已經單獨一個人去辦理2個已故親人所有繼承的手續了,我媽媽好像4個(或5)金融機構的存款在一天全部辦理完畢辦理繼承時, 就有金融機構教我直接領光, 不要辦理繼承, 因為手續有點麻煩
happywork01 wrote:法源 扯到法源,先來說說這件事情,有哪一點不合法帶行動不便的父母去領錢,在父母精神健全且同意的狀況下,合法。帶行動不便的父母去領錢,在父母無法清楚表示的情況下,處於合法(父母同意)與非法(兒女誘騙)之間,法律上屬無罪推論。您提到的:[行員就有些刁難(當然可能出自好意)。說我是不是該去申請"限制行為人"。]首先,刁難是你主觀認定,跟法源無關(記住無罪推論)[是不是該去申請限制行為人]屬於建議,並沒有涉及人身攻擊或公然汙辱。至於讓你代領這件事,處於模糊地帶主觀認定,如果你在不常辦業務的銀行,行員依照銀行規定需要做確認甚至可以請主管出來確認是否可以讓你代領,這些都於銀行內規有據。只是老話一句,無罪推論,做法可以有彈性。[我老媽是失智6級90幾歲的老人。有幾百萬存款。可是她要出個門很麻煩,領錢更麻煩。所以一個月幾萬的開銷都是我出(營養品+看護)。都13年了,堪稱最久失智老人。有次我恰好手頭有些緊,想試著把她的錢領一些出來(才15萬)。]這些事行員不會知道,也不用知道,所以你的動機是否正確,沒有人知道。反倒是母親失智+存款幾百萬,這是標準的被親友兒女詐領主要目標,h網友看過這麼多新聞應該能理解。綜合以上,網友提出您質疑行員的[我母親人在現場,我是協助她領不是代她領。以上各位在講甚麼? 引用哪一條法律,請出示。]其實也不用提到法源,因為沒有人要告你,你也不是現行犯。另外延伸問題,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如果用這種方式代領現金,也會有規避贈與稅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