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覺得要追求沒有負債,而我目前雖然沒有負債,但也沒有負擔最近才和老婆討論到這回事,我問他,你為何一直讓自己處在有負債他說:知道自己有欠銀行錢,才會乖乖的去上班還債,他說這就是他工作的動力嚴格說起來,負債的人生沒有什麼不好,至少你多了一個動力
宣告破產,債務一筆勾銷~當債務高過資產或是超出所能償還的限度時,這時就有破產的危機。債務人所有的財產不夠清償他的總債務時,這時債務人本人或是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債務人破產的宣告,法院經過職權調查,認為破產宣告裁定對於債權人跟債務人都有好處時,法院會准許破產宣告的聲請,以裁定宣告債務人破產。 裁定下來後,破產管理人就會將破產人提供資產組成破產財團,按債權額比例攤還給各債權人。待破產程序完成後,債務一筆勾銷,破產人(債務人)就不必再負擔原來債務。法律上的破產是什麼?個人積欠債務可否聲請破產?希望能幫到您~
蜜糖甜 wrote:以前家境沒有太好,所(恕刪) 30信貸,每月大概還6000附近吧車子先脫手了,脫手後可以先把一半拿去還款剩下一半留著,先撐過找工作這段時間債務協商不用想了,才單筆30萬,也沒甚麼好協商的。更何況現在沒工作,銀行不太可能會幫你。所以第一件是就是賣車然後找份工作。做個三年把信貸還差不多後再來想之後怎麼做。
蜜糖甜 wrote:以前家境沒有太好,所(恕刪) 負債人生除了常見的學貸、車貸、房貸外,共通點就是拿錢去投資高風險的項目,然後血本無歸所導致,建議,如果要投資,必須量力而為,不管是親朋好友的事業或是金融投資,一定要控制好投資尺度,尤其絕對別去"信貸"....不然只會造成自己的痛苦
借信貸來借別人........該不會是貪圖利息?但自家人談利息又傷感情,真的搞不懂樓主在想甚麼要借信貸叫需要的人自己去借呀基本上錢借出之前就要有收不回來的打算,所以我向來即使得罪人也不太借人錢我借錢給人家都會算等同借款時間的定存利息,因為我錢放銀行也會有利息呀而不是貪圖賭博式的高額利息,高獲利高風險~先把很花錢的負資產車給賣了,找下一份工作30萬金額還不算大,只是信貸利息較高。省吃儉用盡快還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