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免稅額是每1位贈與人244萬元為限(贈與行為發生日在110年12月31日以前為220萬元。),也就是每1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免稅額,即可免徵贈與稅。每年贈與金額都是有限定的
unl7911 wrote:請問女兒連續兩天共轉帳給父親400萬隔年報稅時,會被扣到稅嗎? 今年12/31匯200萬,明年1/1再匯200萬,不會被扣到稅因為贈與稅是看年度的,送錢出去的那個人,一年有244萬的"總額度"可以送給其他人,收錢則是沒有額度限制
用借貸的方法,但借據,金流,和還款計畫都要做好,然後雙方簽名保留文件.你可以一次性轉大筆金額,然後兒女必須照還款計畫每月確實匯款還錢, 比方說1千萬給他,然後每月還幾萬這樣如此還個一陣子,基本不會出事了,上了國稅局你都有證明;他知道你在避稅,但就是拿你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