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父母會疼某個小孩,將財產提早過戶, 到最後生病, 其他子女不願意承擔費用, 最後打官司.. 父母告其他子女遺棄... 問題是父母押寶壓錯了..沒有做到公平..
有的是重男輕女傳統觀念, 嫁出去的女兒就如同潑出去的水, 財產只給男生.. 最後父母不得已跑去找女兒求助..搞得女兒丈夫也不高興, 女兒難為..
有的是小孩先將父母財產騙光,,最後不管他們的生活.. 淪落到社會救濟.
看了一些案例, 自己要提早規劃退休準備金, 現在可以辦以房養老,,再加上65歲可領勞退, 日常生活其實應該夠..
父母如果沒有做到公平, 其實容易造成小孩彼此之間的嫌隙, 同樣也帶來自己的問題, 最後還是自己要面對.
不過說實在, 台灣的勞退真的要改革了, 做5年可領終身..當時完全是選票考量出發, 結果做20 年, 每月還領不到兩萬.. 比公家退休人員落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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