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xabank wrote:感覺隨便一個,能早點出來其實房價不會炒得一蹋糊塗你可能說想換屋的怎麼辦...我只能說想換屋的當然手骨要粗一點壓 你自己都把答案講出來了你先說大選的時候 你捐過多少政治獻金你又覺得誰會是最大的背後金主怎麼會有奇怪的想法 覺得靠花錢選上的政治人物會替不花錢的人民想辦法只是怎麼做樣子給不花錢的人民看而已
今天看到了這個房價所得比https://www.moneyweekly.com.tw/ArticleData/Info/Article/202980AI 說正常且合理房價所得比應是5~6倍..是AI說的對還是其實我們是平行宇宙..我猜全部的直轄市可能都面臨21-27倍左右只能說薪水是有漲但其他漲的更兇除了新竹人+正港天龍人可以打怪之外,其餘的就像NPC只能被現實推著走
woxabank wrote:為什麼政府有很多方式...(恕刪) 方法就是 ......「漲價歸公」在憲法上的主要依據是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該條款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此政策旨在實現土地自然漲價的利益由國家徵收後分享給全民,這在釋字第180號及第286號解釋中都被認為與憲法並無牴觸。憲法依據與相關解釋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這是「漲價歸公」政策的憲法依據,強調土地因自然因素所產生的增值,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再由全體人民共享。釋字第180號和第286號:這兩號解釋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和徵收規定,都認為其目的是為了實現「漲價歸公」的政策目標,並且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財產權)、第十九條(租稅法律主義)及第一百四十三條的意旨並不牴觸。
以年薪當基礎, 年薪60萬就買600萬左右的房子, 100萬就買1000萬的房子,如果是雙薪家庭, 年薪150萬就買1500萬的房子, 這樣才不會壓力太大.一定會有人說, 年薪60萬, 但看不起600萬的中古屋, 要買1500萬的新屋,那貸款的壓力是要怪誰?
年輕人還是要考量目前自己的賺錢能力來買房子,先求有再求好,不要高估未來的賺錢能力,如果將來真的賺到一筆大錢後,再來考慮換房,否則30年房貸的壓力真的不小,50歲打工仔就開始被公司嫌了,不是自己努力就可以解決的!
不知道有沒有背房貸超過20年的大大,可以現身說一下我的印象是背房貸的前三年壓力是最大的,月薪差不多是月月見底,當時還有學貸,甚至還萌生早上去送報還是羊奶的工作 XD每年多支出的開銷幾乎都是靠年終來cover後來結婚後,多了老婆的收入,日子才比較輕鬆當房貸不再是壓力的來源,差不多是背房貸的第6年,雖然沒有還清,但算是開始以投資的角度去面對負債一直到現在,都是以負債比20%以內的法則,來看待貸款這件事只是想到一開始背房貸的前三年...老實說真的會令人很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