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平分與全部歸傳香火的人(男生)一樣不合理!法律已明訂了,所以被繼承人在有行為能力時一定要進行適度的協議分配!千萬別天真的想...直接等閉上眼讓子女自己去處理!看來樓主是想把事情搞大,反正就是我不接受.免談如果金額鉅大像王文洋這樣搞:難看!但值得如果是金額不大傷及手足之情..那將是一輩子的痛!無法斷對錯,全看當事人等的智慧封建時代就:清官難斷家務事!民主時代更是清官無法斷家務事好啦..我直接說最壞狀況..樓主真的搞大搞僵..要是被繼承人還有行為能力..火大此刻先把大部分財產直接指定贈與..樓主你可有勝訴把握?最親的人..走到最後一程卻用讓彼此最痛的方式分手...三 十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