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小宇 wrote:事情是這樣的,父母親...(恕刪) 70幾年前我爺爺在彰化市有多筆土地跟店面,自己本身又開事務所跟貨運行,因爲相信親戚朋友,幫他們背書以及借貸的關係導致晚年窮困潦倒,當時就是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以現今土地增值跟金額換算下來也很可觀,親兄弟 明算帳要借可以,畫押吧,前提你們不缺這90萬。
270萬頭款買了房子,假設十年後上漲賺300,(假設),那你跟你弟覺得賺到的300該怎麼分?/3?問題來了,你大哥會覺得我是跟你們借180,所以照算利息就好啦,賺的300是我的投資(損益我自己承擔風險?),所以可預期的就是你們十年後還會吵架或者改成270頭款你們三個一起投資,損益你們三個分攤。或者現在就90分一分吧
借錢這檔事,一定要有個概念:借錢之前:對方看你臉色。借錢之後:你看對方臉色。親兄弟借貸,牽涉血緣親情,若有糾紛,比一般更頭痛,到時你哥因某些原因拖欠,你要告他嗎?或是他用感情勒索,你反而變成無情的罪人了!好,簡單一句話,你覺得90萬值得送給大哥,就借,若收不回,不影響感情,若收回來了,就當是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