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家純薪資所得300萬
2.全家純薪資所得250萬+股息50萬
3.全家純薪資所得250萬+股息100萬+境外月配總額100萬
那個要繳稅 那個能退稅
3總收最多 但退稅也最多
ireneandjimmy wrote:
如果這個收入有一半、或說有60%是得支出的成本的話,
年收入 5400 萬,從450萬開始之後的營業額,等於沒賺,等於白做。
公司或企業或許可以把那 60% 的成本支出拿來報稅,但個人呢?
所以我才說了,若不是靠溢價或被動收入賺來的錢,而是每一分錢都是可量化的、可衡量成本的、尤其是靠勞力產生的,尤其會特別痛。
就拿我說的畫圖當例子好了,畫一張圖花的時間、心力、精神是同樣的,不會因為畫比較多張而被稀釋,
就算只看時間好了,畫一張圖就是要花那麼多時間,那你到達一個級距後,花更多時間,仍然可以賺更多沒錯,但利潤會愈壓愈低。
如果每張圖存在其它成本,比如一張一千塊的圖有一半的價格是素材費用呢?或是圖跟本就不是我畫的,只是發給別人畫,發一張的話就要付 500、600塊給人家呢?那還真的是做功德的哈哈。
樓主你的問題是只有算勞動成本,.... XX 成本等,單純的成本收益的關係。
但你卻忽略了近代稅法的精神。進入資本主義時代,賺錢能力愈強的人,拿走大部分勞動的成果,其他平庸的人,拿到最少的利益。若以等級距的稅率,雖是收入愈高,繳稅愈多,但仍是讓平庸的人,負擔愈重。長久下去,會讓社會動亂。
因此綜所稅累進稅率是要讓賺錢能力愈強的人,負重比例加大而己,不是你想的,用會計上,成本增加。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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