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領取方式訂為領實體券的,須先拿1000元才能換5000元振興券;用電子支付(信用卡、悠遊卡都可以)領取的,直接給5000元足額度,不用掏1000元,你看看大家會用哪一種方式領取?保證都是電子支付形式的!而且鼓勵用電子支付方式領取,除了不用印製實體券,還可以真正圖利有確實繳稅的店家,政府又把稅收收回來,怎麼算政府都是賺的!
Yaude Huang wrote:不發現金,你也可以去買股票把振興券拿去你本來就要消費的部分把你自己省下來的錢去買股票 不發現金,我就只能買價格比較貴的零股;發了現金,等同加碼,我就能買價格比較便宜的一張股票發現金,好棒棒!我在股市賺更多!誰被振興了?只有股市被振興,更多的韭菜被割而已!
cinnamon coffee wrote:不發現金,我就只能買(恕刪) 去年我曾跟一個朋友這樣建議你覺得股票很貴買不下手那很簡單,中華電如果便宜個幾千塊,你買的下手嗎?買的下手,OK,你把振興券拿去抵銷必要的費用然後你把自己替換出來的現金加上你要買的股價,直接買一張例如想買105元的中華電,那你可以買108的中華電等明年除權後,中華電還你四千多,以後你每年自己振興自己去年除權後最低可以買到106.5,真的要買一定買的到今天已經117了,可以一次賺一萬取出來,也可以年年領四千多,看自己怎麼決定
Evelyn Tsai wrote:行政院在去年推出所謂...(恕刪) 你們知道為什麼要1千換5千嗎?我的猜測是這樣~執政黨抓住人性他們要的就是 兌換率~如果普發現金或消費券對政府來講才是肉包子打狗沒有宣傳作用願意進行兌換的人越多才越能打臉反對者但是有錢誰不要?根本必勝~另外說回來全台灣的人如果都拿1000塊出來可以一定程度減少民間儲蓄率多少還是有一點經濟推動效果所以比起被說麻煩 回扣 增加成本這招更有價值 其實很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