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life wrote:如題自己有沒有過...(恕刪) 我自己曾做過二份工作早上6:40出門做臨時聘顧人員(還算輕鬆)薪水實領22K下午5點準時下班先吃飯,騎車40分到6點的打工地點晚上11:30下班(薪水20K)到家都12:20了,洗完澡都快1點了~~做了半年,實在受不了,直接找了一個實領45K的工作30歲以前還算年輕還可以做得下去~~如果年紀有了,還是算了吧!!你的身體撐不住~~
1.沒買房子不會死。(臺灣多少人沒房)2.女生是可以嫁掉,我覺得臺灣的女生要嫁掉是容易的,不過要找到有錢人嫁掉,那就憑本事,這時女生也不用靠自己買房或者不用全負擔買房。3.不想跟家人住,可以去外面租房子。4.不確定你要增加收入是做什麼用?買房就看上面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