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er768 wrote:你怎麼不拿去繳費,我...(恕刪) 我的Pi 錢包, 是用PC-home 存入轉過去Pi 錢包, 這2-3年轉過去約NTD:2萬,並非紅利點數...平時Pi 錢包用來繳停車費,與便利商店消費. 心想轉過去後有180天,慢慢使用,沒想到2-3個月, Pi 錢包就把我的錢沒收
我想強調的是... Pi 錢包應該把, 消費者自己存進去的錢, 與, Pi 錢包給的紅利點數分開... Pi 錢包回饋的點數,有效期限180天,我完全同意,畢竟是回餽/贈於. .......But ..消費者,自己存入的錢,視同有價貨幣, Pi 無權沒收...我已經備妥所有金流明細, 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 下一步向金管局 & 數位部. 申訴第三方支付,此不合理的條款.(據我了解,第三方支付,只有Pi 錢包, 針對消費者存入的錢,會訂有效期限,到期沒收)
ampjacky wrote:何謂"Pi 錢包所發送/放之P幣"... 我想強調的是,這些P幣,並非Pi錢包發送/放P幣. P幣比較像是信用卡的紅利點數,包含無償的紅利回饋,所以有使用期限,不像現金禮券屬於「有償發行」,依法須要等同現金的保護所以,雖然P幣的折抵價值1P幣=1元,但本質還是「紅利積點」的性質有興趣可以自己去讀法條「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結論就是APP上已經有載明效期,官網也有明確敘述相關規範,那法律上還是業者站得住腳的
我應該更清楚說明金流..公司將員工福利金/(現金)購買Payeasy 點數 >> Payeasy點數 1:1 轉換成PC-home 點數 >> PC-home 點數 1:1 轉換成PI 錢包點數... 所以Pi 錢包所有點數,源頭是公司給原員工福利金,並非Pi 錢包紅利點數.(分享給大家: Payeasy 1:1 轉換成PC-home 點數, 有效期為一年,期滿未使用的部分, PC-home 會歸還到Payeasy 帳戶, 並不會歸零or沒收... 所以我無法理解 Pi 錢包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