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有強制規定要如何投保,夫妻一方沒工作一定要掛在配偶(或有工作的兒女)投保,例如太太沒工作,先生工作一個月薪水20萬,太太掛先生一個月要繳幾千元健保費,太太掛區公所只要826元,但是規定就是不行,一定要掛在先生健保一個月繳幾千元,但投機取巧的也行,例如太太自己勞保掛工會,孩子也掛在他名下,一個月省下很多錢,這是違法的,但不少人這麼做,就看政府要不要抓?父母親有工作,沒工作的未成年小孩一定要掛父母,掛父親或母親都可以,選一個薪水低的掛,父母沒工作,小孩有工作,父母健保一定要掛在小孩名下,全部都沒工作就可以掛在區公所,一個月繳826元,這是我所知道的,有錯請指正,謝謝。
SecretId wrote:健保有強制規定要如何投保 應該是這樣沒錯。我媽的健保本來掛在我哥的名下,但我哥去年退休時,因為他小孩還在讀書,我大嫂沒工作,所以他的健保遷到區公所。但我媽的就不行,一定要掛在我的名下。是說樓主在健保App裡面,健保櫃台=>依附眷屬投保紀錄 裡面查不到嗎?
1如果很早很早期,父母本人就掛在公所都沒異動,健保改規定後,父母健保沒異動,會父母的名下依舊掛在公所2如果健保改規定後,父母轉出公所,後續轉入就會強制掛在眷屬身上3如果父母執意要掛公所,也是可以,父母簽一張啥巴拉巴拉(啥子女棄養還啥的忘了)的文件即可,未來的法律地位未知樓主父母應是第一種機率高,健保APP用天殺的帳號登入查看看至於為啥健保APP查不到樓主本人帳單,因為樓主有工作啊,去查薪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