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我在FINFO看到中國人壽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MT), 有特別寫要正本, 裡面只寫意外實支,
這是寫錯, 還是真的要正本? 還以為要正本的都是醫療實支而已,
如果真的要正本, 別家都可收副本, 請問是為什麼?
如果醫療要正本, 意外又要正本, 又不是同一家, 這樣不就無法理賠? 還是我有弄錯?
請問大家在研究保險, 都在哪裏蒐集資料做功課?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