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祖母已經過世數年,遺產的問題也都早已經解決,在今年106年4月多突然接到保險公司寄來的[年金給付前預估通知書]
詢問過認識的保險經辦(此筆年金不是他的case,查詢後應該是跟銀行辦理的年金保險契約,所以沒有直接對口的人)之後,
他就說由設定的繼承人直接去保險公司請領即可.....
在6月初,集合親屬前往保險公司辦理簽名也交了帳戶資料之後,過了約一個月,一直沒有匯入帳戶,就再打電話去詢問,
沒想到,轉接到對方的承辦人員,突然說她查詢過這筆年金已經在90年7月已經領走,所以沒有錢可以領了,
以上是事情經過,
說起來,金額也才20萬,幾個人分到也沒幾萬,不是說很重要...
但是親屬們比較疑惑的是,
為什麼已經在90年領完的年金型保險卻會在106年跑出通知?
不是close的保單應該就沒有後續年金到期的請領問題嗎?
搞得大家從各地(遠的大陸美國...)回來搞這事情
就滿不爽的
不知道論壇是否有比較了解這方面的人,能提供解答
因為原本詢問的那個保險業務跟此筆年金是同一家的,覺得拿去問他也是得不到像樣的答案,
所以才上網,想聽聽比較客觀的意見與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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