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其他保險公司業代討論比較過後,認為產險公司提供的意外險的確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因此除本人之外也替全家人都投保了該產險公司的意外險。
在此要先說明的是:我是因為辦理了信用卡之後,才認識到由產險公司提供的意外險,而這種意外型保險也的確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優點。
問題出在該產險公司後來推出了意外險之外還有「附加住院醫療」的保險這一塊。
本人在投保多年後直到最近因家人住院開刀,在向兆豐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相關理賠時,才發現本人對兆豐產險公司這份附加的住院醫療保險的認識實在很缺乏。
對保險內容的不夠認識相對的是不是也等於當初保險公司對保戶的介紹不夠完整(或可說是電話行銷時很容易誤導保戶?)
另外保戶通常是很難得才有請領保險需要的,在保戶不得已且心裡慌亂的情況下去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對保戶申請理賠時的服務是否也不夠周延?
以上是個人在提出這次保險理賠疑問之前的一些說明與小抱怨,或許和以下問題無關尚請見諒。
問題一:住院醫療費用中「日額給付型」與「實支實付型」擇一給付。

為何「日額給付型」請領醫療費用時可以用「收據副本」請領;但「實支實付型」保險公司就要求保戶須以「收據正本」才可以請領?

問題二:由於家人同時有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壽險附加的醫療險,所以出院繳費時有請櫃台再補開同樣一式的醫療費用收據,為何補開的收據上已經加蓋了「本收據內容與正本相符」,但卻被保險公司視為「副本」?
在問題二裡面,因我個人認知是:既然醫院開立的收據上已經加蓋「本收據內容與正本相符」了,所以應該視同正本沒錯,因此我在分別向不同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醫療費用收據並沒有特別去分正本或是補開的副本。
由於我家人只住院兩天(日額2000*2=4000)但實際醫療費用的自負額是6000多…
我想每個人在申請理賠時,應該不會故意挑理賠金額低的去請領吧?
而且我認為立意良善的保險公司也都知道保險理賠時應主動「擇優給付」。
但問題就在兆豐產物保險公司以我沒有用「正本收據」去申請理賠,所以他們的理賠部門就依保單內容規定,自動的改以「副本收據」申請方式,僅以日額2000*2=4000這樣去辦理賠。

我想在最上面的那段:本附加保險的解釋,應探求本附加保險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保單當中被列為第一條的這段話,以我實際經驗去看根本不敵實際請領理賠時那些螞蟻一樣密密麻麻的條文吧?
最後問題三:誰能告訴我在下圖中保單上「門診手術」這一塊,保單中附表所指的「手術處置碼」有理賠的「項目名稱」中文內容是甚麼?


這份附表完全是打迷糊仗的僅以XX系統手術一語帶過,卻沒有任何中文說明,根本是印出來誤導保戶以為有各種手術項目保障用的。
當初同意加保這份「安心住院醫療費用」附加保險時,就是為了彌補若有手術需要時可以獲得保障的,沒想到所謂的「門診手術保險金」跟我想的:人被推進開刀房麻醉作手術然後又需要住院觀察的保險是完全不同的…
關於這個可以說是我自己對保險又多一份認識了,原來門診手術是不賠給有住院的保戶,和住院手術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保戶不懂「門診手術保險金」不是保險公司的錯,但請問行銷人員能清楚解釋保單上所列各種「手術處置碼」中有理賠的「項目名稱」是甚麼嗎?
或者兆豐產物保險公司製作保單時,能將保戶可以得到理賠的「門診手術項目名稱」列出來讓保戶看清楚嗎?
那一個附表所指: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ICD-9-CM)的「手術處置碼」在我看來別說保險行銷人員看不懂,恐怕連專業醫療人員也不能全部清楚吧?不信自己上網去查查看。
PO文除了想發洩對兆豐產物保險公司行銷與理賠部門的不滿,也希望能藉自己這樣的經驗提醒版上,有意投保各項保險時一定要詳細詢問清楚,若是電話行銷的保險最好請對方提供完整的DM說明。
再來是,真的發生有需要請領理賠的情況時,不要自以為聰明的拿個理賠申請單寫一寫寄回去就好。一定要找你的行銷人員讓他打電話過來,再慢慢跟你說明請領理賠的注意事項,否則少則數千,多則上萬的理賠損失都是你自己沒有看清保單內容只能自認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