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疑問

1.要保人:我 被保險人:父親 保費51955
2.要保人:我 被保險人:我 保費58500
父親由我申報撫養,那我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是24000×2=48000嗎?
(去年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48000,國稅局核定是24000,需補稅,
是因為要保人都是我?)
2016-05-07 8: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險費 疑問

ChinHua0509 wrote:
1.要保人:我 ...(恕刪)


問問保險公司 有沒有弄錯!!

或提資料向報稅機關申報!!

我資料調出來 是48000

我沒主動申報 是電腦資料 調出來就是這樣了

我+我兒子 48000

ChinHua0509 wrote:
1.要保人:我 ...(恕刪)


好像不是每種保險都可以列舉

像那個長照好像就在討論中
保險每人最高列舉扣除額為2萬4千元,除了健保可以外加外,其餘險種最多就是2萬4千元的扣除額,另外要保人需為本人才行。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