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不小心受了傷,手指斷掉(最後1節的1/2)
照X光發現手指骨斷掉約1公分左右,
也發現自己保險有一條骨折未住院理賠
但醫院診斷書醫生是寫手指截肢手術
結果保險公司竟然說截肢不算骨折,所以不能理賠
但保單所謂骨折內容指:骨折是指骨骼完全折斷而言
哇靠.......保險公司是在玩哪招??
意思就是醫生的診斷證明書要寫"骨折"二字言
才算嗎????
請告訴大家是哪一家保險公司,避免踩到地雷.
2.
只寫截指...牠們可能會認為不知道截多少,若只有末端一點點~不一定切到骨頭!
3.
提供X光片確定有部份骨頭截斷~完全骨折~指骨14天
若對方仍強詞奪理...請上網找<評議中心>

=韋仔= wrote:
小弟最近不小心受了傷...(恕刪)
如果版大買的骨折未住院理賠險種為PBBR ,那應該要先了解條款中骨折定義:
本附約所稱「骨折」,係指骨失去連續性而完全或不完全分裂成兩塊以上之碎段。而
「開放性骨折」係指伴有延伸到骨受傷區皮膚上傷口的骨折;「閉鎖性骨折」係指骨
受傷區皮膚上沒有傷口的骨折。
而版大在手術完成之後有將當初的碎骨接回嗎?還是就完全截斷呢?
如果有接回,可以請保險公司提供正式的拒賠文件申訴,
並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如果是完全截斷,那可能就無法符合條款中定義,自然申請到理賠金的機率不高。
至於斷指的殘廢請領標準在條款中殘廢等級表及備註解釋關節部位都有詳細說明,
如果手邊沒有保單,可以請您的業務或保險公司客服提供給您。
買保單即買條款,跟保險公司關係不大。
另外一部份的原因會出現在保戶及理賠員對條款的解讀意思不同,
就看您的業務有沒有辦法替您爭取了。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您拿到應得的理賠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