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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後,兩年前意外申請保險理賠案例,請大家分析討論

最近父親過世發生了一件令我不悅的事
想請大家分析一下
因父親2年多前,因酒駕車禍撞成植物人,時因肇事責任為對方,所以強制險有理賠
而當時其一子女有幫父親保意外險(於XX人壽保的),該子女稱A,
當時A告知承保人此狀況時,該XX人壽業務員說因為有喝酒所以沒辦法理賠
,但也沒有試著去送件(因肇事責任在對方)
而兩年多後....此時A子女也剛好去XX人壽任職
父親住安養院時因感染而休克送醫,當無法回天之時送回家斷氣,
當時喪丈業者請醫生來家中來確認並開死亡證明
當時就問家屬是否有保險,如無才開能死亡證明書
家屬說沒有~~~如此就開了死亡證明

過幾天,本人想說自己把繼承遺產的事自己辦一辦,省些代書費用,跑幾個地方省個2-3萬
跑了一天辦完了遺產完稅證明,剩土地過戶後回家等全部繼承人的印鑑證明(順便休息)
結果回到家A子女就告知說,她XX人壽的經理說要幫父親的意外險送件送看看能不能請意外險
可是需要2年前父親出事時的診斷證明書(癱瘓),和身分證,存摺
可是身分證卻因我已經辦除戶證明被戶政回收了
現在卻怪我說是因為我太早辦理的錯.....
所以現在是怎樣?
只要XX人壽經理底子夠硬過了兩年多後這樣的案件送了就會過會賠錢就對了?
該死的是我疲於奔命太早辦理?
還是那該死的業務員2年多前怕麻煩不想送件?


剛去調了一下該保單契約書如下
新十全大補專案條款

第九條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直接因下列事由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六、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七、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時,本
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第十五條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五、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第十六條 殘廢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殘廢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四、受益人之身份證明。
受益人申領殘廢保險金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
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第十九條 請求權消滅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
請領根本不需要身分證,而且事故已超過兩年根本無法請領
還是只要後台夠力,這些都只是屁嗎?

補充:車禍事故後因肇事責任全部為對方,所以強制險有理賠

12/10 更新
有網友問當初車禍事發經過是如何認定己方無肇事責任呢?
當時文件直接送強制險申請理賠,理賠有過就是判定主要肇事責任為對方
當初也是不確定是否會理賠,就自己衝著送件過去,結果就過了
又因為是全殘,所以不以肇事責任比例來理賠,而是全賠
但是意外險(約200萬)是A子女幫父親保的,而業務員又直接說不理賠,要保人跟業務人都不處理,我也沒辦法
現在也是一樣的狀況,經理說要幫送看看,結果因為沒有身分證所以大家就怪我太早除戶就放棄

死亡已除戶的人,之後辦遺產文件都是用除戶謄本來當身分證明
就像是小孩子還沒有身分證時使用戶籍謄本來當身分證
所以其實可以直接打080問看看
我這幾天有寄信給該產險公司,得到回信內容如下:

產險電子商務部 寄給 我

您好:
茲因來信函中未提供可查詢資料且無法去電與您取得聯繫,煩請來信提供車號或保單號並留下連絡電話,亦或來電客服0800-009-888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謝謝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 XXX
寄件至: 產險電子商務部

主旨: 請問保險理賠其請求年限?
富邦產險傷害險,事故過兩年後可以請領嗎?
事故過兩年後死亡,可以請領兩年前車禍造成全身癱瘓嗎?
被保險人有喝酒,可是肇事責任為對方,強制險有理賠
請問妳們有理賠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要保人不是我,我沒資料,當事人不處理,我不想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痰

2013-12-09 17:41 發佈
版主意外險中除外責任(原因)裡有一條.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意外險不予理賠.所以當初您父親有被認定是酒後駕(騎)車嗎?如果有是不予理賠.或許您的家人跟經理有想要試試理賠方面可不可行.但也不敢保證百分百可以理賠.如果可行經理可能要從中抽一點錢.這個是我猜測的.可能經理有知道什麼歸避的方法.不過保險公司每次理賠尤其是大筆的理賠金.都會派人調查.所以個人認為.要理賠這筆錢非常困難.


所謂除外責任,就是約定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所造成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引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五以上者」,就算是酒後駕車,在現行的意外險的保單條款上,酒駕屬於除外責任。

dark7271 wrote:
最近父親過世發生了一...(恕刪)

may5488 wrote:
版主意外險中除外責任...(恕刪)


是的~~但當時強制險有理賠,因肇事責任為對方
可能想說叫經理後台夠硬可以闖看看
還是不可能,保單已經清楚寫明白了,

是這位經理想拼看看能不能A保險金而已
意外保險金金額大嗎?如果大的話反正也不損失就去試看看.反正目前都是0了.若有多一筆理賠金.對您跟家人都是不錯.只是我認為機率很低就是了.您又得去忙一場手續方面的問題.
dark7271 wrote:
是的~~但當時強制險...(恕刪)

cc281399 wrote:
還是不可能,保單已經...(恕刪)


是的~~~就是想拼看看能不能a保險金
只是真的需要身分證嗎?
真的除戶後就不能辦嗎?
都沒去用那不就跟兩年前那個業務員一樣
什麼都沒做,就直接敷延過去
然後就只會怪別人?
都是自己酒駕?
都是文件辦太快?

台灣的保險業務員是不是就是這樣
所以才會被人討厭的吧?
另外請問版主您父親是只有保意外險嗎???有沒有保壽險呢???如果是壽險.除外責任就不是這麼寫的.若是壽險且不在這三個除外責任是會理賠的哦!確認一下您父親保的是什麼內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2.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3.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者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dark7271 wrote:
最近父親過世發生了一...(恕刪)
may5488 wrote:另外請問版主您父親是只有保意外險嗎???


是的,只有意外險~~~
十X大O的什麼鬼~~~
我意思是說經理本人也有得到好處(世界上沒有這麼好心的人),

不然這種的一定是拒賠

就算真的獲得理賠 經理人得到部份理賠金

未來又出了問題 不知道會不會要你們再吐出來
你可以多問幾家保險公司意外險這個問題

看看每家保險公司的做法,大概就可以知到經理在想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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