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8年投保,20年期,保額五十萬,有借款25000元。
一開始保險員說明,若做提前繳清,則保額經對照大約剩下四十萬左右。
而借款25000元的部份,則從四十萬的保額內扣除。
也就是說,該被保險人往生後,原可領四十萬,但須扣除借款25000,則剩餘三十七萬餘元。
以上為辦提前繳清時保險員的說詞。
今天,保險員來收保費又提到這件事,但說詞改了。(提前繳清已辦妥了)
她說,保額要從保費扣掉25000元來算。(這一句是火星文,我怎麼也聽不明白)
應該是她在含糊其詞不敢明講,她的意思是:借款25000元不是從最後的可領取保額內扣除,而是要算保費,往回推算到25000元止。
一年保費約四千元,也就是說要往回推約六年,所以保額剩下十數萬左右。
這前後說詞、算法也太南轅北轍了,雖金額不大,但.....真的不能接受。
想請教懂保險運作的大大,到底正確算法是哪一種呢?
我們現在有什麼方法自救啊?
先謝謝大大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