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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問題請問

我在9月中時
保了一份三商美邦終身醫療全險 半年繳一次費用 17156
之前有保另一份保險是用電話保康健的保險已有保了一年多 有醫療意外的
但康健的保險員不好找 有問題 沒辦法馬上找到人問
而且都定期居多 就取消 辦了三商的

本身 感冒 喉嚨痛 鼻塞很久了 看中醫看了一年多 西醫也看了幾次 都沒用 一直以為是過敏或感冒
在 12/3 去高醫檢查 說需要手術 要開1.肥厚性鼻炎 2.鼻中膈彎曲
後來 就決定動手術 12/11住院到12/15出院
手術前有通知保險員 他是說我的病之前就有 要申請理賠很難 而且要才剛保沒多久 機率不高
要我去 常看中醫的診所申請 診斷證明
證明我之前的病 都只是過敏或感冒 這樣理賠機率會比較高
但我去申請 中醫師 寫慢性鼻炎 治療已有一年多
等於 是幫保險公司 找了 不賠的理由 我還傻傻的把證明給那個保險員了

我是該積極爭取理賠還是認命了
2012-12-21 17: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險問題
終身醫療全險, 一般保險沒全險這名詞,理賠看的是你過去的就醫記錄,跟理賠名目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保險公司會用既往症來距賠,而且有可能會用保險法64條隱匿告之來取消此張保單。而且保險公司對短期理賠很注意,還有你的西醫的就診醫院是否和開刀的醫院相同,如有就會有記錄,在來是你在投保時針對你在中醫或西醫就診的部份是否誠實告之,如有,保險公司又沒除外就要理賠,如無就要注意。或是你在勾選告之欄位是由誰勾的,中醫的部份,你打電話給業務請他把中醫的診斷書部份先退回,等保險公司通知再說,再來要証明你在中醫及西醫就診和開刀是不同的,要証明只是感帽,如果都跟鼻子有關,老實說機會真的比較小。再來你有談到康健,請問你在中醫及西醫時是否巳投保,如有,我會建議你也送康健,原因是雖取消了,但是保單投保你就有因上述病証看診,因取消但還是有機會申請的到理賠(不過這段到時要調解,比較麻煩),提供給你參考
我西醫就診是小診所 開刀是大醫院 不同間
我保那時 保險員 也沒說 現在在看什麼病也要告知
我也以為 是感冒那種小病 就沒跟他講
後來 有叫我補一份告知 直接去他們公司 找他的上司
當面談 補告知 問我 以前去醫院看過的所有病症
幾年前的病 我也都快忘了
大概記得比較嚴重就5年前的十二指腸潰瘍 但是沒住院 吃藥而已
我想順便問 補了告知 以後還得這種病 能賠嗎?

常常歐卡稱 wrote:
我西醫就診是小診所 ...(恕刪)
近兩年內投保發生理陪事件時, 幾乎保險公司都會查就診紀錄,我之前有一個客戶在投保重大疾病險之前有因為咳嗽去就診,投保後三個月等待期過了,發現感冒怎麼一直沒有好,結果到高醫檢查才發現得了肺腺癌,公司這邊當然會查病例,查完發現醫院真的也只是用感冒在醫治他,此客戶在這件案子上當然的善良第三人,所以公司就理賠了150萬!不過這樣子也拖了三個月觀察期,怕的是病情擴大
我之前也是買了一份三商的終身醫療,不過我承保了大概一個月就因為眼睛結膜病灶去醫院門診手術,之後也拿了證明去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為是短期理賠要調既往病歷,結果因為我在診所看感冒所引起的氣喘就認為我沒有誠實告知而要跟我解約,我一氣之下就解了(不過算還蠻有良心的,還退還我所繳保費)。

但令人氣的是,才2500元的理賠金也賠不出來,那些錢說難聽點,也是從我所繳保費扣除的,我在新光買的醫療附約人家還很阿沙粒賠了兩倍+兩次。

不過有聽說這家公司在理賠的時候都很龜毛,常找一些理由拒賠,損失的都是保戶的權益,個人認為買保險還是買本土大型金控的保險公司比較來得有保障,至少去服務中心申請理賠的時候,當天領支票當天就可以去樓下的銀行兌現
我是蠻想換個保險員
現在這個太菜 才做一年而已
感覺理賠很容易被公司刁難
不知我現在退保半年前繳的保金是否可以退還

yadon2kim wrote:
你有談到康健,請問你在中醫及西醫時是否巳投保,如有,我會建議你也送康健,原因是雖取消了,但是保單投保你就有因上述病証看診,因取消但還是有機會申請的到理賠(不過這段到時要調解,比較麻煩),提供給你參考


若開刀日晚於康健取消日期是無法理賠的,調解也沒用,否則契約失效後該以哪條理賠?

另樓主有提到補告知的部分,我摘錄保險法64條給您參考

保險法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所以之後補告知並非訂立契約時,保險公司還是有可拒賠藉口


再來若要保書健康告知沒問到的部分,本來就不用告知
只要記住保險的原則是承保訂立保險契約後所發生之承保範圍才有理賠,之前的既往症本來就不需理賠
保險是幫忙承擔未來的風險,已發生的風險本來就會除外了(即使沒在契約上批註亦同)


偉二弟 wrote:
我之前也是買了一份三...(恕刪)


基本上

你是因眼睛結膜病灶去醫院門診手術
但你沒有誠實告知卻是在診所看感冒所引起的氣喘

依保險法64條精神而言,你因眼睛結膜病灶去醫院門診手術並非基於沒有誠實告知感冒所引起的氣喘所造成

所以保險公司是不能拒賠或行使解除契約的權力的


保險法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常常歐卡稱 wrote:
我是蠻想換個保險員現...(恕刪)

理賠被刁難跟保險員菜不菜沒關聯啦
"中醫師 寫慢性鼻炎 治療已有一年多"這才是拒賠的重點
現在退保會依當年保費比例退還

還有你的5年前的12指腸潰瘍,三商那邊健康告知沒提到的話,就不要告知了
通常是5年內才需要告知看各家公司的規定
健康告知書沒提的就不用太仔細跟保險公司說明!!
現在這個保險員 實在不太喜歡..
我想找親戚認識的保險員 他也是三商的保險員 還不錯 是主任級的 資歷比較久了
不知道退保再保 有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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