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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保險達人幫我檢視小孩的保單內容嗎?!


vivian93 wrote:
喔喔?好呀,那請你...(恕刪)

我早就知道你待過哪家公司啊= =
才叫你來我教你怎麼看佣金表...
傻眼

對了,也去了解一下保險公司有幾張佣金表吧...
終身險不是只有首續佣的...

還有哪裡有不當比較??你指的保障跟我指的保障在講不同的事情好嗎
相同保費下你要不要看看規劃出來的身故給付、殘廢失能、重大疾病差異有多大

這才是我指的保障...不是指日額險,完全是兩回事

因為自費越多越多,我是以雙實支取代過去以一張實支實付加定額給付來轉嫁住院的風險的

而且目前有續保超過80歲的產品

回覆K大

講師不是不被尊重,在你的專業領域,有足夠的專業人家絕對敬佩你的
但很明顯V大的領域及客群跟樓主要的完全不一樣
那就跟是不是講師沒任何關係了,就事論事而已
Elvis Chao wrote:
我早就知道你待過哪家公司啊= =
才叫你來我教你怎麼看佣金表...
傻眼
對了,也去了解一下保險公司有幾張佣金表吧...
終身險不是只有首續佣的...


所以有要回答我的問題嗎?
我前面說的佣金高低有錯嗎?
沒關係,如果你想把撥入公積金的部分也算進去都可以,
就給你算20年,
你把終身險佣金加提撥公積金的部分全部加總,
跟定期險就繳20年也不用繳到75歲,佣金加總,
看看哪一個高,再來反駁我。



Elvis Chao wrote:
還有哪裡有不當比較??你指的保障跟我指的保障在講不同的事情好嗎


既然是不同的事情,
你拿來比較不就是不當比較?
西瓜跟南瓜放在一起比是要比甚麼?比誰比較甜?
這不是不當比較不然你以為甚麼是不當比較?
還是你想讓金管會的人來認定?然後你自己去跟金管會的人解釋那不叫不當比較?
還要繼續強辯嗎?



Elvis Chao wrote:
因為自費越多越多,我是以雙實支取代過去以一張實支實付加定額給付來轉嫁住院的風險的
而且目前有續保超過80歲的產品


續保超過80歲的產品是實支實付嗎?
那80歲的時候每年保費是多少?額度是多少?
以遠X好X心來說,
80歲以上一個計劃保費就要三萬以上,
然後實支實付限額6萬....
雖然住院超過30天可以加倍限額,
但是我們以住院31天來算的話,
限額12萬,加上每日病房差額限額1000跟出院療養600,
加一加,平均一天的額度也才5600左右...
這還是高估的,因為如果只住30天,雜費限額就只有6萬,那平均一天額度只有3600...
但是一年保費卻要三萬以上,
最高承保年齡65歲,
也就是說如果你要保障到85歲,你要從65歲以前就開始加保,然後從65歲開始繳保費繳到85歲,
以女性來說,65-85歲這段時間的總繳保費就要將近40萬了,
這筆錢都可以讓小朋友買到日額3000的終身險了。
你拿這種定期險來跟我說這叫低保費高保障?
如果你要說3600跟5600還是比3000高,
問題是3600跟5600是"限額"!也就是你要實際花到那個金額的醫療費才有那個額度的理賠金。
如果是住健保病房,那就沒有病房差額跟出院療養,
那雜費限額換算每日只有2000或4000的額度。
而且重點!40萬只能買到65-85歲的保障!0-65歲的保障你要另外花錢買,85歲以後一樣沒有保障。
但是終身醫療保障就是直接0-110歲。
哪一個保障高?哪一個保費低?


以上,我的說明,雖然是事實,
但是,這就叫作"不當比較"。
因為定期險跟終身險本來就是不同險種,
訴求跟設計目的也都不一樣,
雖然有保障重疊的部分,
但是這樣比較就叫作不當比較,
就像我如果拿儲蓄險跟定存來比利率一樣是不當比較,
雖然儲蓄險跟定存有部分相似功能是事實,
但是畢竟兩者的性質就是不一樣。
所以如果你想要,可以去檢舉我,
但是你檢舉我也不會被罰。
知道為什麼嗎?不是因為我有特權還是怎樣,
而是因為我沒有招攬行為!
所以不叫不當招攬

懂了嗎?
如果今天你只是純討論,
你愛覽X比雞腿我也不會管你,
問題是你今天是有招攬意圖跟行為的。
所以你可以回去看一下我第一封回應你的回文第一句話是甚麼。
再想想看是否還要硬凹自己沒有不當比較吧。

很懷疑你們公司教育訓練都沒有教你們自律規範跟法尊嗎?
這東西不是每年都有要求時數的?
我不是業務員身分沒有在招攬我都要每年上課了,
你身為業務員每天在招攬的卻竟然不知道這一塊的規定?
還是說你知道卻故意知法犯法?
好自為之吧...
為了網路上逞口舌之快而影響到現實生計實屬不智阿。

vivian93 wrote:
所以有要回答我的問...(恕刪)

x山定期醫療佣金跟終身醫療%數一樣且只發前六年好嗎...終身險比較高!

這樣有回覆你了嗎?誰跟你定期險每年領首佣= =

終身如果佣低業務會一直賣?有這麼多佛心保險業務就好囉!公司比較賺錢然後業務反而發的低有可能嗎@@

終身險還有繼續率獎金這在x山是看不到的,而且還不低,只是沒有發出來不代表它不存在...




然後就算我是業務又怎樣...你一直在算商品終身跟定期的保費還一堆奇怪的舉例才是不當比較吧...

提到佣金的也是你,試圖以定期險佣金領很多,終身險領少少對客戶最好,終身險好棒棒的就是你


大雄那段又是一長串胡扯,商品名、保費、理賠內容完全亂打@@



我是分享一個保險觀念,保大不保小、保近不保遠,討論的是規劃內容的方向跟重點,你要檢舉就去吧,

不是你說得就算,影不影響生計也不用你擔心~

我還是樂在分享我覺得正確的保險觀




被點名了,我說過我不會逃避,該說明就說明。

再說一次我對話術的定義,就是業務人員為了達到銷售目的而使用的話語。其中有可能的意圖可能包含美化、洗、捏造、隱瞞、欺騙,當然也有很多是真心話是真心替客戶著想的,但假如我們要求所有業務人員都不要用話術,基本上等於叫他不要賣東西了。

但我覺得只要他不是故意要欺騙或隱瞞,最可惡的是以最大化自我利益而忽略了客戶需求,基本上話術不一定是壞事。基本上我的論述內容,廣義來說也用了不少話術,但我的目的是修飾用詞及凸顯一些不合理,我可能會說錯話(專業不足)但我保證沒有騙人,所以我說假如誰能指正我錯在哪?我道個歉有什麼關係,我不必一直去用新的話來凹我本來想隱瞞或亂說的事。

基本上這幾天的對話,真的很像SALES跟消費者在討論保險規畫時的現場,但消費者很容易就被SALES牽著跑,畢竟專業不足。可是真的沒關係,不要當場簽約建議書拿回家慢慢研究,然後多比較幾家,再厲害的銷售模式都不用怕。最怕你提出質疑A,然後他講了一些好像很專業的事但其實在說B,然後又問了你CDF,結果你就買單了。其實破解法很容易,只要他沒辦法給你A的滿意解釋,其他都不用管他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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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您好,感謝您這麼晚還撥空回覆留言,也感謝您幫我上課。因為小弟沒念過什麼書,從您的回覆中有發現你有糾正我某些錯誤,讓我慢慢來說明,該認錯我一定認。

但我還是回到我們最原始出發點A繼續討論下去,接下來也麻煩您就屬於A範圍來回答即可,延伸出來BCD或其他問題,除非我有講得離經叛道請您特別指出來,否則我們先緩緩,不然討論不完。

第一個A就是張老先生的故事,您說您講得很開心其他人也都聽得很愉快。基本上我相信,因為你可能一次不止講一個故事還帶有很多專業知識,所以即便有些人有些疑問,但基本上這種高端客戶的極端案例,聽聽就算了不是很重要。

但我都說了這是個假議題,沒人會這麼做,所以您只是編了一個看似完美的故事,真的是人家不戳破而已。其實只要你把你的規劃大約抓一下費用多少,資金需在保險公司停留多久,就會發現真的沒有人會這麼做。

至少我們討論的A(張老先生)一定不會做,你自己都說會被課遺產稅了,500億起碼要被扣40億起來,然後你們保險公司的收費可能是0嗎?就算費用為0(費用真的不可能是0),請問這麼大筆資金停留期間是打算誰要付誰利息?打算停留幾年(有辦法預估嗎)?真的不要再亂掰了!以上隨便有點商業常識都清楚不會有人這樣做。那這樣的故事有什麼意義?

vivian93 wrote:
我甚麼時候有跟你說買保險是為了節稅?
想節稅?很好呀!
你把財產全部捐出去,一毛錢都不用繳稅。(恕刪)



人家實際做法就是如此,成立一個基金會把錢捐進去,然後看要給誰就掛誰當董事長,這也是商業常識不是嗎?課不到遺產稅也不用付保費,你真以為是笑話嗎?

這樣一來麻煩你回答我保險對張家有什麼意義?都說了人家是遺囑問題,你硬扯一個保險,然後編成一個故事到處說?目的不就為了銷售保險嗎?

麻煩以上問題都不要扯進其他人,我們就是討論張家,你最愛的故事!

而實質課稅是屬於延伸出來的BCD,我承認我沒念什麼書也非專業,我也不必讓你牽著走,我不賭但很感謝您提供資訊,有機會我會研究看看!針對保險給付扣完遺產稅後還是保險給付,我跟您說聲抱歉,我沒有做好查證的動作就發言了。

教育訓練講這種編的故事在保險業真的是常態,您們都說習慣了,可是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以張家而言最好的解決方法是什麼?為什麼硬要用保險處理?去到知道的人那,講了這個故事對專業是加分嗎?還是應該把真實的狀況說出來,才會讓客戶覺得你有料?看看自己名片頭銜起碼都主任、襄理、副理,證照也考了一堆,結果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買保險一種。這樣真的有做KYC嗎?還是我說的那種KYC?

做不到生意或少做點生意沒關係,真正幫客戶解決問題才會細水長流!

vivian93 wrote:
你以為我沒有陪訪過企業主嗎?
我去年大概10月吧,
才跟遠東銀行某分行的分行協理還有遠銀保代的某位主管一起去找某間上市公司的老闆談了一件案子,
因個資法,細節我不多作說明,就提個大概,
這個老闆有兩個小孩,這兩個小孩都沒有中華民國籍,(別問我為什麼)
當時他就是想把海外的錢移回台灣,(也別問我為什麼)
但是不想直接轉到他個人的戶頭,(再一次,不要問我為什麼)
問我們有甚麼辦法,
我就跟他提了幾種作法,
包含這個張榮發的"故事"。(你喜歡說那是故事,我就配合你吧)
結果...他沒有把我趕出去,反而最後成交,兩個小孩各繳100萬美金買了躉繳的OIU。
當然,信不信由你,你可以認為我是在瞎扯。
但是我可以跟你說,那家公司在汐止,言盡於此(恕刪)


這整個故事看起來很完美,但我有一個疑問。人家遠東銀行人員配合遠東的保代,加上遠東海外分行的人員及所配合海外保險公司的人,一起去談海外的規劃及海外的保單。您這個國內其他保險公司代表是去那邊... ... ...這業務跟貴公司有關嗎?銀行業我也略懂,假如您的高度能去那邊砍單,大可不必屈就於國內保險公司當代表,不是嗎?

其實以上都不是讓我最在意的點,但不好意思容我先回覆至此,放假了!該去HAPPY了!
也祝大家佳節愉快,最重要樓主能順利解決問題!


gmoney wrote:
至少我們討論的A(張老先生)一定不會做,你自己都說會被課遺產稅了,500億起碼要被扣40億起來,然後你們保險公司的收費可能是0嗎?就算費用為0(費用真的不可能是0),請問這麼大筆資金停留期間是打算誰要付誰利息?打算停留幾年(有辦法預估嗎)?真的不要再亂掰了!以上隨便有點商業常識都清楚不會有人這樣做。那這樣的故事有什麼意義?


我就針對你的疑問回答你好了,
首先,如果張榮發花500億買壽險,
那身故時的保險理賠一定是大於500億,
至於實際多多少,那就看買的時間點到身故的時間點。
當然,各商品的身故理賠算法也可能不一樣,
但是唯一不會變的,就是身故理賠不會小於保費。
那至於保險公司收多少費用?
我可以跟你說,
保險公司收的費用是在客戶繳保費的同時就收的,
叫做附加費用。
壽險的附加費用是不接露的,
但是你去看一下第一年的保價金跟保費的差異,
就大概能知道附加費用的範圍在哪邊,
問題在於,
保費扣掉附加費用後就變成保價金,
但是身故時理賠的金額怎麼算?是直接陪保價金嗎?
並不是!通常都會至少兩者取大,就是保價金跟保費的倍數(比如1.03..1.06倍之類),
所以你問要被收多少費用,
我跟你說,因為身故理賠至少會是保費的1倍以上,你管保險公司收多少費用幹嘛?
我繳100萬保費,公司就算收我50萬費用,我身故公司還是要吐還我至少103萬的理賠,
這103萬的底線怎麼來?就是保險公司收到保費後扣除一些必要提撥然後去做投資運用,
所以如果保戶買完保險很快就身故,那保險公司還來不及用收到的保費去賺到那麼多的錢,
這時候就要自己貼錢,所以有一個名詞叫作死差損,就是在講這個。
以上,這是第一種情況,客戶買完保單短期內身故。

再來,第二種情況,
如果買完很久之後才身故,
那可能當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的很高了,
那就是用保價金來理賠,
簡單的說,這就解決你另一個問題,
舊式這段時間的利息怎麼給。
因為就目前市面上主要的躉繳利變壽險,
宣告利率不便的情況下只要保單生效滿2年,
保價金就會超過所繳保費,滿3年,保價金就會超過同樣保費放定存的數字。
所以客戶如果在第三年以後身故,拿到的理賠金就會比原本這筆保費放定存的金額還要高。
所以根本不會有你想的那些問題存在。
保險公司費用怎麼收,那是公司的事,
今天除非是客戶主張解約,
那看解約的時間點拿回去的錢有可能會小於所繳保費,
如果今天是身故,
壽險的身故理賠金絕對不可能低於所繳保費。
除非你中途有保單貸款或是減額繳清之類的,那當然另當別論。
這邊是指保單都正常的情況下。

所以你還認為隨便有點商業知識的人都不會這麼做嗎?
不然你覺得現在銀行理專賣那麼多儲蓄險,難道理專的客戶都是笨蛋?
沒有一點經濟基礎的人會是理專的客戶嗎?



gmoney wrote:
這樣一來麻煩你回答我保險對張家有什麼意義?都說了人家是遺囑問題,你硬扯一個保險,然後編成一個故事到處說?目的不就為了銷售保險嗎?


我簡單的回答你。
第一現金的部位,
你放在銀行,就是變成遺產,要繳遺產稅,家人也要完稅後才能拿到錢,而且利息用定存利息算。
同樣一筆錢,你拿來買躉繳壽險,我前面說了,只要3年以上,身故理賠就大於定存。
而且不用完稅,文件備齊送保險公司15天就匯款了,
雖然一樣有可能要繳遺產稅,
但是反正你原本留現金就要繳遺產稅的,有甚麼差別?



gmoney wrote:
人家實際做法就是如此,成立一個基金會把錢捐進去,然後看要給誰就掛誰當董事長,這也是商業常識不是嗎?課不到遺產稅也不用付保費,你真以為是笑話嗎?


確實很多有錢人這樣做,
但是我前面說過,這樣做不是百分百完美,
最重要一點,你在生前就把所有現金都捐出去,
請問你花大半輩子賺錢為了甚麼?
賺一堆錢然後自己不花送給別人花?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
有錢人的家庭是比一般人更勢利的,
當老爸已經把所有資產都分出去分好了,身上已經沒有甚麼資產了,
你能保證那些子女還會待在老爸身邊孝順嗎?
如果現金的部分用保險來做,
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小孩,
然後看哪個小孩之後不孝順,就把他從受益人名單除名,
這樣不是更有可能讓子女孝順一點?
至少自己還在世的時候不需要看到子女為了自己的錢爭個你死我活。
很多社會新聞都這樣報的不是嗎?
老爸還在住院中,小孩已經在為分家產吵架了。想想老爸在病床上如果有知是甚麼感覺?


gmoney wrote:
結果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買保險一種。這樣真的有做KYC嗎?還是我說的那種KYC?


等等,我應該沒有說保險一定比其他方式的規畫好吧,
我從一開始就強調,
要不要用保險規劃,要規劃多少,
不是我說了算,是看客戶的需求在哪,是甚麼。
我上面講到的問題,
當然也有可能用其他的規劃來解決,
但是我只是提出一個可能的方式而已,
我有說一定要用保險來規劃嗎?
一部分用保險,一部分用其他方式也可以吧。


gmoney wrote:
這整個故事看起來很完美,但我有一個疑問。人家遠東銀行人員配合遠東的保代,加上遠東海外分行的人員及所配合海外保險公司的人,一起去談海外的規劃及海外的保單。您這個國內其他保險公司代表是去那邊... ... ...這業務跟貴公司有關嗎?銀行業我也略懂,假如您的高度能去那邊砍單,大可不必屈就於國內保險公司當代表,不是嗎?


很簡單,因為遠東銀行有跟我們合作,
而這次他們想推薦的保單也是我們家的保單,
加上他們也認同我的專業,認為讓我去跟客戶說明這部分他們是放心的。

至於我的高度在國內壽險業是不是屈就,
我想這就離題了,
畢竟我當初離開業務單位就是因為胸無大志,
我只想把我知道的東西分享給別人而已,
至於我能不能從中賺到甚麼利益,
我覺得錢夠用就好,活的開心最重要。
所以我要去準備過節了。


跟你討論還滿有趣的。
雖然有時候言語交鋒在所難免,這部分就請見諒。
不過整體下來我也有學到一些東西倒是。
也祝你假期愉快嚕。

Elvis Chao wrote:
x山定期醫療佣金跟終身醫療%數一樣且只發前六年好嗎...終身險比較高!
這樣有回覆你了嗎?誰跟你定期險每年領首佣= =


恩,
這部分可能是我記錯,或是這段時間制度有變,
畢竟已經離開一段時間,
我會再去跟我前同事確認一下目前的實際情況。
抱歉。


其他部分因為我趕著出門,
剩下等之後有空在回應了。
買需要的就好
jovita603 wrote:
我們對於保險真的是...(恕刪)
V大您好,感謝您對我第一個疑問A做出這麼漂亮的解釋,在討論之前我先說明一件事,會跟您討論張家的故事是您提起的,我為了證明人只要夠有錢,基本上就不需要保險,才努力找資料跟您辯論。現在你好像完美的說明了500億要怎麼透過保險來拆單,看起來似乎對客戶也沒有任何費用,重點好像也不違法(保險法)我有大略查證過。

這個故事相信不只有你會講,但這有兩部分要拆解,先說一般人沒什麼專業的人聽了的感覺。

哇!好像很厲害。
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假如剛好家裡有一本保險概論,或是家裡小孩高職有念經濟學,又剛好老師很認真教,就拿第一章第一節放在你面前,麻煩您說說你剛剛講的東西怎麼跟書上說得差那麼多!當然能當業務的一定凹得過,而我也查證過保險法確實沒有規定投保上限,但為什麼有很多公司有規定躉繳上限6000萬,你說可以拆單,每家都行嗎?很多公司也有規定年齡與收入跟保額的配比,基本上是沒辦法出500億的單的,但因為都是GOOGLE到保險公司內規,所以就不放上來了。但為什麼有些公司內規要這樣訂,回家翻翻保險概論第一章,再多思考一下就會明白。

那有點常識的人就會覺得,既然都確定會被課稅,40億(應該低估了),我相信不論富人或一般人,我們都一樣熱愛我們的國家,但也都一樣不愛繳太多稅。所以我一直說不會有人這樣做。但您似乎已經完美的把保單作法解釋了,所以我也回覆一下。關於內規就先不討論(不違法),單一客戶投保金額佔全公司當年比例約20%會不會有問題也先不談,尚未找到法源但似乎有大額曝險的問題。

我再說一次這種客戶一定不會這麼做,不明白的人都以為看似沒有費用,而這種單假如金額不是那麼大,真的可以出。但我問過您資金停留期間利息要誰給誰?就是想說明保險公司拿到這筆資金,可以創造出穩定且高於定存的利息!所以絕對不是免費的!而資金留在這種客戶手上創造出來的利得,更保證高於保險公司(保費投資能承擔風險有限)。所以放個一年可能就很可觀了,因此我才問您資金打算停留多久,請就您自己提的500億來回答!這就是我說的商業常識,真的不要以為只有少數人知道!


vivian93 wrote:
最重要一點,你在生前就把所有現金都捐出去,
請問你花大半輩子賺錢為了甚麼?
賺一堆錢然後自己不花送給別人花?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
有錢人的家庭是比一般人更勢利的,
當老爸已經把所有資產都分出去分好了,身上已經沒有甚麼資產了,
你能保證那些子女還會待在老爸身邊孝順嗎?(恕刪)


請問現在是在演本土八點檔嗎?我只是粗糙的說明移轉資產的方法,你真的以為這些金字塔頂端富人的幕僚或顧問都是紙糊的嗎?不能透過股權股份持有或設定一個什麼職位來鞏固自己的地位嗎?這個講下去又是長篇大論,但不講應該沒什麼影響。


vivian93 wrote:
保險公司收的費用是在客戶繳保費的同時就收的,
叫做附加費用。
壽險的附加費用是不接露的(恕刪)


雖然您說保險規劃我早就認定不會存在,但為了證明我有認真做功課,我也發現你這些論述怪怪的。麻煩你幫我解釋一下,看我法源引用是否正確?

保險法第 138-4 條
保險業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之
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保險商品資訊。

其他有些討論超出疑問A,講的並非張家的問題,看起來也像話術,除非有人指定回答我才做說明。


vivian93 wrote:
很簡單,因為遠東銀行有跟我們合作,
而這次他們想推薦的保單也是我們家的保單,
加上他們也認同我的專業,認為讓我去跟客戶說明這部分他們是放心的。

至於我的高度在國內壽險業是不是屈就,
我想這就離題了,(恕刪)



不好意思我把這個說明一下,真有冒犯請海涵!

你有沒有發現你原本業務方代表我幫你加了兩個人?為什麼?因為我本來認定這種境外投資自然由境外的人來負責,而遠銀有自己的境外銀行,所以我加了兩個遠銀境外的人。而你說遠銀不用自己境外的產品,而選擇與貴公司配合,我選擇相信(其實有點怪)。那請問貴公司負責境外的人員為何沒出現在您的描述中。我本來想表達的意思是這個大單似乎跟您無關;但我現在看到的論述我腦補一下,您是說您一個國內業務代表協同合作夥伴,跳過自己公司境外負責人員,砍了兩筆境外大單。而這個大單業績與你完全無關。那你除了人帥真好外,在國內保險公司當代表還真的是大材小用了!

不好意思又該出門HAPPY了,打了半天還是沒講到我最在意的部分,真後悔小時候沒好好念書!

gmoney wrote:
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假如剛好家裡有一本保險概論,或是家裡小孩高職有念經濟學,又剛好老師很認真教,就拿第一章第一節放在你面前,麻煩您說說你剛剛講的東西怎麼跟書上說得差那麼多!當然能當業務的一定凹得過,而我也查證過保險法確實沒有規定投保上限,但為什麼有很多公司有規定躉繳上限6000萬,你說可以拆單,每家都行嗎?很多公司也有規定年齡與收入跟保額的配比,基本上是沒辦法出500億的單的,但因為都是GOOGLE到保險公司內規,所以就不放上來了。但為什麼有些公司內規要這樣訂,回家翻翻保險概論第一章,再多思考一下就會明白。


基本上就如你所說,
保額上限這是各家保險公司的內規,
為什麼會有上限?
就是因為保險公司收了保費,
就附有保障的義務跟風險,
如果剛剛所說,
如果客戶短期身故,
保險公司來不及用保費創造出足夠的獲利來給付理賠,
那就是保險公司的風險。
而保險公司也不是印鈔票的,
所以風險的承受一定有上限,
因此會有保額上限的規定,
但是各家保險公司因為規模不同,
經營的績效不同,
能承受的風險當然也就不同。
因此各家對於保額上限的規定自然也就不同。
當然,有一種東西叫做再保險,
也就是保險公司收了保戶的保費,
就承擔了保障保戶的風險,
當今天公司收的保費越來越多,
承受的風險也就越來越大,
保險公司未必能承受的了這麼大的風險,
所以保險公司也要買保險,
這就是再保險。

至於年齡與收入跟保額的配比,
這就不是保險公司的規定了,
而是主管機關的要求,
簡單的說,是為了避免道德風險的發生。

以500億要出單來說,
我一開始也說過,
沒有一定要全部作,
客戶的需求是甚麼,能力到哪裡,
都是必須考量的點。
就算真有500億要規劃保險,
我想台灣那麼多間保險公司,
一定有辦法作的到。



gmoney wrote:
我再說一次這種客戶一定不會這麼做,不明白的人都以為看似沒有費用,而這種單假如金額不是那麼大,真的可以出。但我問過您資金停留期間利息要誰給誰?就是想說明保險公司拿到這筆資金,可以創造出穩定且高於定存的利息!所以絕對不是免費的!而資金留在這種客戶手上創造出來的利得,更保證高於保險公司(保費投資能承擔風險有限)。所以放個一年可能就很可觀了,因此我才問您資金打算停留多久,請就您自己提的500億來回答!這就是我說的商業常識,真的不要以為只有少數人知道!


所以我就說了,
今天客戶的需求是甚麼要先了解。
沒有哪一種作法是可以完美滿足所有的需求。
你一定要有一些取捨。
如果今天你的目的就是很清楚,我的錢想給誰就要給誰,不想受到特留分的限制,
那你還會在乎這些錢放著能生多少利息嗎?
你要賺錢方法多的是,
但是當今天你的主要需求已經確立了,
那些其他的部分就只是支微末節。
只要能滿足主要需求,就算其他細節不盡完美,我想很多人還是會願意這樣作。
就像你今天想要出國玩,
但是最便宜的那個機票已經賣完,
難道你就不能屈就第二便宜的機票嗎?
我想重點應該是你今天的需求是出國玩?還是機票最便宜?
所以為什麼要先確定客戶的需求,
因為客戶需求不確定,你怎麼可能提出最適合的解決方案呢?


gmoney wrote:
請問現在是在演本土八點檔嗎?我只是粗糙的說明移轉資產的方法,你真的以為這些金字塔頂端富人的幕僚或顧問都是紙糊的嗎?不能透過股權股份持有或設定一個什麼職位來鞏固自己的地位嗎?這個講下去又是長篇大論,但不講應該沒什麼影響。


當然不是紙糊的,
但是事後的結果確實證明,
這些頂端富人的作法也不是完美的!
否則怎麼會有這些風波?
我們的目的是提供客戶一些可行的方案,
要怎麼作,當然還是客戶自己決定,
我們只是把這樣作可能會有甚麼結果,能達到甚麼目的,跟客戶說明,
如果客戶覺得這個目的是他要的,他就可以這樣作,
如果客戶覺得這個目的他並沒有很想要,哪就看看別的方法可不可行。
不就是這樣而已嗎?
我常常講張榮發的例子,
目的也只是說如果當初他的作法改變了,會有甚麼結果。
而這個結果很可能是原本張榮發想要達到的結果。
如果客戶也跟張榮發有一樣的需求,
也許可以考慮我們提供的方式看看。



gmoney wrote:
雖然您說保險規劃我早就認定不會存在,但為了證明我有認真做功課,我也發現你這些論述怪怪的。麻煩你幫我解釋一下,看我法源引用是否正確?
保險法第 138-4 條
保險業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之
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
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保險商品資訊。
其他有些討論超出疑問A,講的並非張家的問題,看起來也像話術,除非有人指定回答我才做說明。
不好意思我把這個說明一下,真有冒犯請海涵!


法源是沒錯,
但是我跟你說說實際的情況吧,
基本上,你確實可以在保險公司的網站上查到預定附加費用率,
但是不好意思,你查到的大部分公司都只會給你一個範圍。
而不會是一個定值。
基本上,這個範圍有查跟沒查是一樣的。
因為範圍都滿大的。
而我前面之所以說壽險的附加費用不接露,
主要是相對於年金險而言。
因為年金險的附加費用率不只要在公司網站接露,
還要在商品DM上揭露,而且是揭露確定的定值。



gmoney wrote:
你有沒有發現你原本業務方代表我幫你加了兩個人?為什麼?因為我本來認定這種境外投資自然由境外的人來負責,而遠銀有自己的境外銀行,所以我加了兩個遠銀境外的人。而你說遠銀不用自己境外的產品,而選擇與貴公司配合,我選擇相信(其實有點怪)。那請問貴公司負責境外的人員為何沒出現在您的描述中。我本來想表達的意思是這個大單似乎跟您無關;但我現在看到的論述我腦補一下,您是說您一個國內業務代表協同合作夥伴,跳過自己公司境外負責人員,砍了兩筆境外大單。而這個大單業績與你完全無關。那你除了人帥真好外,在國內保險公司當代表還真的是大材小用了!



你可能不太了解現在金融業的生態。
基本上,
銀行靠甚麼賺錢?
手續費收入!
事實上銀行很少會有自己的商品。
通常都是代理其他公司的商品來銷售,然後收手續費。
頂多作一些包裝,但是內裡還是別家公司的商品。
為什麼?
因為手續費收入才是最沒有風險的收入,
只要有成交就有收入,
但是賣自己的商品,就會有賺賠的問題。
因為客戶到銀行,就是想賺錢的,
如果銀行賣客戶自己的商品,
等於就是銀行跟客戶在玩零和遊戲,
要嘛銀行賺到客戶的錢,要嘛客戶賺到銀行的錢,
不然錢從哪裡來?
所以銀行基本上都是代理其他公司的商品來賣,然後收手續費。
比如基金、保險、結構型商品等等。
這些商品都不是銀行自己設計開發的,只是代理而已,
所以你會看到很多家銀行買的東西都很像,甚至賣同一個商品也很常見。
講到這,我相信你已經能猜到我接下來要說甚麼了。

沒錯,我前面那個案例中根本沒有所謂的"砍單"這種行為。
很單純的,銀行只是從眾多不同公司的商品中挑選一個客戶可能會買單的商品介紹給客戶。
而遠銀有跟我們家合作,有上架我們家商品,在考慮客戶的需求和檢視商品屬性以及各公司代表的專業度後,
才選擇了我們家的商品。並由我去跟客戶作說明。

最後,說到重點了。
這筆業績,還真的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因為這家分行並不是我的轄區,
所以成交了也沒有算我的業績。
當然,我確實因為這件案子獲得了一些業績外的好處。

Elvis Chao wrote:
大雄那段又是一長串胡扯,商品名、保費、理賠內容完全亂打@@


很奇怪,
你說保費、理賠內容亂打,
我也就認了,
如果連商品名你都說是我亂打,
代表我打的商品名跟你心中那個商品的名字不一樣,
那很明顯的,我說的商品跟你想的就是不同的商品。
既然是不同的商品,
你確定我的保費跟理賠內容是亂打嗎?
大雄是只有出過一張實支實付的險種嗎?
你要不要再去確認一下?



Elvis Chao wrote:
我是分享一個保險觀念,保大不保小、保近不保遠,討論的是規劃內容的方向跟重點,


有沒有招攬行為我想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來,
回去看你第一篇回文的最後一行。
這不算招攬行為?
要分享觀念會一下子就自己說自己在哪服務,可以提供更好的規劃?

我是真的不想去檢舉,畢竟對我也沒好處。
只是想提醒你,我不檢舉你,不代表沒人會檢舉你,
畢竟這篇文章不是只有我跟你看到,甚至有主管機關的人在01上也不足為奇。
如果你真的自認你前面的說法沒有問題的話,
那我也不阻止你了,你就繼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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