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ransglobe.com.tw/transglobe-web/content/5320#section-20789
建議以【殘廢險+殘扶險】的組合就能替代長期看護險了。
長期看護險.只理賠1-3級殘.而且認定太嚴格了.
個人目前不推薦長期看護險
原因:理賠得符合『需要長期看護狀態』並持續超過九十日仍未痊癒
也就是說在沒那麼嚴重(無法自理生活)前,都無法申請到理賠
若九十日內情況好轉,也無法申請理賠
就算達到理賠標準,每半年還要再回到『保險公司所指定的醫院』檢查
確定繼續符合失能的條件,才會給另外半年的理賠金
(如果恢復情況變好,也將不會繼續給付保險金)
保費太貴,理賠條款太嚴格,請不用考慮這個險種
台灣人似乎都很怕自己死不掉要人照顧
於是長期看護險的保費高到嚇人,但理賠卻是數一數二困難
當你沒那麼嚴重,是申請不到的
試問變成1~3級殘,並無法自理生活的機率有多高?
建議把錢拿去買附有殘扶金的壽險
或是直接拉高意外險的額度(需注意疾病致殘無法理賠)
都會比長期看護險好用
繳費時繳的少,理賠時一次給的多,才是保險的精神
長期看護這種一個月給個幾萬塊賠償金的保險,太不理想了
看護險的話~目前理賠上理賠率低到不行~因為看是簡單可以理賠~
其實條款上理賠條件~有相當難度~
高老師 wrote:
插個題外話大大們認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