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 感謝p大另外,想問P大職業類別問題,因為我男友他公司是包裝業,類似各種包裝機械及包裝材料買賣公司(ex:打包機)工作內容算是一半內勤一半外勤,如果有機器要送或者要維修才需出去,送完就回公司接聽電話等,不用一整天在外面。請問這樣算是第二類還是第三類呢?因為我上網找"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好像沒有相關職業的項目噎再麻煩您解答了
勝利V老大 wrote:包裝業應該是屬於2級那種偶爾出去的不太會影響...(恕刪) 你確定?偶爾出去?搬運不需要看職業等級?貨車司機兼搬運危險加重的兩種工作只有二類?述我直言,我好擔心理賠發生爭議...當然不要發生理賠事故是最好的。
勝利V老大 wrote:看他的述說應該不是屬...(恕刪) rabby16 wrote:工作內容算是一半內勤一半外勤,如果有機器要送或者要維修才需出去,送完就回公司接聽電話等,不用一整天在外面。 這裏指的是不用一整天在外面,但有很高的機率是一周出門兩三天、甚至天天出門,這個部份的不確定性高。另外,如果運送的貨物量不多,或者是器材可用機器搬運,一般公司有可能會分開僱用司機跟搬運工嗎?當然這裡還需要考慮到的是被保險人搬運材料的貨車是甚麼噸位,以及區分公司車或自用小貨車等差異性,請公司行政向各家保險公司卻認職業等級才會更準確。而我確認過的結果,意外險為五類,一般壽險公司可依照實際工作內容填寫後送件確認。在經過確認之後萬一日後保險公司對職等有爭議,我們有依據可爭取理賠權益。但是,如果依照一般經驗推測出的職等投保,萬一真的不幸工作時發生嚴重意外傷殘,保險公司實地勘查之後認定為五類等級,打折理賠是幸運,若不幸認定本來就是拒保職等而拒賠又是誰來承擔損失呢?別忘了,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