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 "蝙蝠俠"

小米配大醬 wrote:
重點在於第五條中並未註明若施行之手術項目對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章第七節所載之「手術」項目。都無記載時保險公司可以主張不理賠....這部份相信您的保單條款上並未有註明吧!!那麼就請回到保單條款第一條
(恕刪)
ci322 wrote:
其實康健在這張保單採...(恕刪)
ci322 wrote:
其實康健在這張保單採正面表列,不在表中基本上大都不會賠...(恕刪)
ci322 wrote:
若施行之手術項目未明列於附表之手術項目表時,本公司將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
之手術,給付「手術醫療保險金」。
前項所稱「程度相當」係對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章第七節所載之「手術」
項目。
ci322 wrote:
其實康健在這張保單採正面表列,不在表中基本上大都不會賠,因為我之前有提到牙科是在第三章的專章中,康健已經把理賠限制在第二章第七節,所以就算第一條"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棄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為有利於保險人的解釋為準",但是因為條件已經寫死了,所以只能用其他兩家的理賠收據和康健談,只是金額可能不會和其他兩一樣多.我覺得康健最多賠900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