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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第三家實支實付得保險公司

傑尼亞 wrote:所以假如要閃這種住院...(恕刪)

前面的回覆只是舉例,因為每家公司都不同。
但像你所提到的公司,我印象中核保標準是以累積住院日額做換算。
有工作收入者:含同業日額累積上限為8000-10000
無工作收入者:含同業日額累積上限為4000-5000
所以你說的方法我覺得可行。

但就如同我前面回覆的,三實支實付險不是不可以,只是意義不大
會規劃雙實支實付險,主要是為了累加額度+間接損失的填補;正常來說這樣足夠了。
甚至預算有限的時候,我只會幫保戶規劃單實支實付險。

畢竟三實支實付險保障雖然增加沒錯,但是保費必然也連帶增加。
而人的資源是有限的,將此預算挪到其他保障甚至自行投資其效益會更大。
cdfkt wrote:
前面的回覆只是舉例,...(恕刪)


同意cdfkt大大的說法,規劃3實支實付要考量到未來保費效益,保額夠用就好,當然預算足夠,要投保3實支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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