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uranceKnight wrote:
會推薦遠雄基本上有幾...(恕刪)
了解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說 目前已有了一些雛形

做功課了 感覺有從幼幼班晉升到大班了

目前知道的
保單有"終生"的都不推薦 癌症險要買的話要買一次給付型的
實支實付一定要買 保險沒用到就是拿來做善事了
目前不太懂說要買可續保的保單. 是否有大大能再幫忙解說一下呢? > < 謝謝噢
另外身邊的人都買國泰 我跟我姊說國泰超多人在譙
我姊說 或許就是因為國泰太多人買的關係 可是我這幾天隨便爬文...
還真沒有看到有人在說國泰以外的公司.....

我姊還說太小的公司 你不會怕他倒嗎?
可是這幾天爬文 都沒有看到類似的話題 剛也去爬文了一下
發現以下資訊:
花旗>喬治亞>安泰>富邦
華僑>環球瑞泰>中國
中興>蘇黎世>遠雄
第一>慶豐>保誠
宏福>宏泰
美國>友邦
國華>全球
金鷹>安聯
興農>朝陽
有些真的有吃驚了一下阿

保誠也賣給中壽了
我小姨的保單
保戶權益完全無損
一堆魔人文章抄來抄去
也不會自己思考
已經倒閉的銀行不少:
1.台東企銀
2.花蓮企銀
3.高雄企銀
4.中興銀行
5.慶豐銀行
6.中華銀行
7.中聯信託
8.寶華銀行
9.台北九信
國華人壽倒閉,保戶也沒任何損失
銀行定存=>0風險
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要求比銀行更高
也有保險安定基金保障
儲蓄險=>保險公司可能倒閉
AMD_Hammer wrote:
便宜的定壽在此勿買保...(恕刪)
請問條約第6條裡
保險費交付的限制】
第 六 條 本契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除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比率,應在一定數值以上,始得繼續繳交
保險費。
前項所稱一定數值之標準如下:
一、被保險人年齡在十五足歲以上且當時保險年齡在四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五十五。
二、當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在四十一歲以上,七十歲以下者:百分之一百三十。
三、當時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在七十一歲以上者:百分之一百零五。
第一項數值之判斷時點,以本公司收到要保人繳交保險費時或本公司依約定方式收取保險費前產生繳
費通知或送金單時之最新保單價值準備金為準,若要保人於繳交保險費後,有不符合第一項約定者,
本公司將無息退還超過之保險費。
本條所稱保單價值準備金,除第十條之約定外,應另加計要保人當次所繳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金
舉例來說
40歲女性保額100萬
保單價值準備金就要66萬不然41歲
公司就會自行解約???
owenivy wrote:
請問條約第6條裡保險...(恕刪)
金管會的新規定
規定保價金不能超越保額
(無淨危險保額)
到達規定的比例
就無法投入續期保費
最低保價金只要夠付危險保費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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