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Stock wrote:
真的可以因為賭氣不申請嗎?
不申請的話, 後續就都不能動了嗎?
naomidamon
我有再次上網確認,如果親屬知道你留給外人,而賭氣不申請的話,確實拿他們沒皮條,最後只能請受益人跟保險公司打官司,或是申請補發,不過也不一定給過
不申請的話,保險公司後續就真的不會動作了,他們還可以省錢哩
還有什麼留1%的?我說真的...大家真的與時俱進,

若是用古早的概念來回應恐怕會是不正確的答案喔!

壽險公會與戶政單位已經聯手處理相關事宜好多年了,
沒有那種外人會拿不到資料或保險公司省錢不賠的事喔!

真正的過程請詳閱我幾年前的回答,當時網友也向戶政確認過了.
點我-106年的回答
近幾年戶政改成要受益人先向保險公司申請,再拿著該公司的照會單(缺死診與除戶的)
然後去距離最近的一家戶政申請文件即可.

一尾哥 wrote:
還有什麼留1%的?我說真的...大家真的與時俱進,
若是用古早的概念來回應恐怕會是不正確的答案喔!
壽險公會與戶政單位已經聯手處理相關事宜好多年了,
沒有那種外人會拿不到資料或保險公司省錢不賠的事喔!
真正的過程請詳閱我幾年前的回答,當時網友也向戶政確認過了.
點我-106年的回答
近幾年戶政改成要受益人先向保險公司申請,再拿著該公司的照會單(缺死診與除戶的)
然後去距離最近的一家戶政申請文件即可.
您好,經過與保險員再次確認,與理賠部實際經驗,還有親往戶政詢問得到的結論:
戶政承辦人員說法:受益人如非血親或親屬,可帶保單至戶政單位申請保人之"死亡證明"
(注意:申請人須與保單上之受益人相同才可申請,所以保單內容如果沒有改受益人,或找不到保單,就會比較麻煩)
另,保險員建議之1:99分配法,其實是最偷懶的辦法,
但偷懶不代表不好,因為這個方式可以免除受益人為非血親或親屬,最方便的受益方法,
親屬啟動=大家一起受益,
當然,1:99只是一種方法,你也可以保10張,一張受益給親屬,意思是一樣的,
但這個方法最後的最後,
如果不幸遇到:"不缺錢,懶得申請,忙忘了"...的家屬,
那非親屬的受益人至少還有最一開始的戶政方法可以請領,
只是細節眉角,被保險人與受益人都要做好安排或注意,
以免保了大筆金額卻領不到半毛,失去保險理賠的初衷,與增加受益人申請理賠的難度,
保險公司當然也不是吃素的,
能少支出就是賺錢,
如果自己的權益不想據理力爭,
保險公司也懶得理你
smoky6996 wrote:
指定受益人沒有稅務問題
法定繼承人有稅務問題
想了一想...還是來加強說明一下,
其實smoky6996大大的回答比較符合樓主的題目,不過--上面紅字前要加些藍字,
因為...
第 112 條
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第 113 條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所以應該加...
若未指定受益人者,此時賠給法定繼承人有稅務問題(遺產)
另外前面講到可以去戶政拿資料的事,其實它只是整件事情的其中一個配套環節而已,
金管會最終的目的是希望保險公司不可以"應付未付".

我忘記從幾年前開始,戶政會將除戶的資料傳給壽險公會,
公會在比對資料庫之後,會將有投保的名單傳給該家保險公司,
並要求各家保險公司要按時回報處理結果.
所以現在的實情是保險公司在金管會的要求下,必須主動去找受益人來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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