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fkt wrote:
你似乎誤會什麼了。
倘若你的說法可行,那你曾兜售過的保單,
恰巧被保險人為幼童或新生兒,那未來都可以要回保費了。...(恕刪)
被保險人為幼童或新生兒 在要保書簽署時
被保險人未滿七足歲者 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名
七足歲(含)以上未滿二十足歲者,由本人簽名
這樣子沒問題吧!!


lilice wrote:
問題很大吧@@七足...(恕刪)
lilice wrote:問題很大吧@@七足歲也就國小一二年級吧?
簽名的法律效益?
親自簽名,代表他理解保險內容?
不也是媽媽叫他簽名他就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