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父 wrote:低調才走得長遠 wrote...(恕刪) 三子父你可能不知道法規的嚴重性,即使是被挑到把柄也不能偽簽,而且還要親視簽名喔~業務員本身本來就要知道嚴重性,客戶反悔很正常,但是如果標準都有做到客戶也不能隨便反悔。太多例子業務員本來就應該知道,考了駕照就應該知道不能闖紅燈,不如出事後果自付,如果是偽簽我支持樓主爭取,不過自己訴求要明確,不要只抗議。
bossming wrote:三子父你可能不知道...(恕刪) 蠻認同bossming壇友的論述-----> 如果是偽簽我支持樓主爭取,不過自己訴求要明確,不要只抗議。客戶的權益本來就是要自己去維護並非是亂建議客戶去申訴保險公司或責罵業務員當然前提是客戶所言屬實的狀況下(也就是真的非要保人簽署保單簽收回條而是被業務員偽造簽回)那不管是買了幾個月的保單,保戶本來就有權利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契約自始無效且退還已繳保費的呀不是嗎?這跟保險公司對客戶隱瞞帶病投保後沒有誠實告知保險公司 導致要理賠時保險公司也可以訴請契約自始無效不是嗎?@@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卻只能把業務員臭罵一頓就能認栽,那難道自己繳的錢就要默認倒楣了嗎?這樣的果斷論述實在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