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推銷金融產品遇過最誇張的是中國信託,打過來推銷3次,第一次已經明確叫對方不要再電話行銷,第二次還是叫對方不要推銷,第三次我就說再打來我就要向金管會告發,叫對方不要再打,對方卻說叫我自己打去跟客服講。仔細想想我幹嘛要跟那麼不尊重客戶的銀行往來?就乾脆停掉所有在他們那邊的服務。還有家樂福的資料流到保險公司去,電銷打過來搞笑的說是與家樂福聯合的優惠方案...不過忘了是哪家。很明顯的是規避個資法將會員個資挪給保險公司的手段。腦袋清楚的人都會想到,連行銷都會鑽漏洞的產品,完全不值得信賴!!
沒有月亮的晚上 wrote:早上接到保險電話對方...(恕刪) 說到牙齒的保險想必就是康健人壽的「從齒健康定期健康保險-加值型」這個商品非常X,只保障10年,保費貴得嚇嚇叫,滿期只還本70%的總繳保費如果選保額1萬的話,30歲男年繳保費18,400元,保障內容如下1. 活動義齒保險金,第1年給付 3,000 元/次活動義齒保險金,第2年給付 7,500 元/次活動義齒保險金,第3年起給付 1.5 萬/次2. 固定義齒保險金,第1年給付 3,000 元/次固定義齒保險金,第2年給付 7,500 元/次固定義齒保險金,第3年起給付 1.5 萬/次3. 植牙保險金,第1年給付 8,000 元/次植牙保險金,第2年給付 2 萬/次植牙保險金,第3年起給付 4 萬/次1和2我們可以直接跳過,想必一般人是為了最昂貴的「植牙保險金」投保的但是魔鬼藏在細節裡,條款是很可怕的本契約所稱「拔牙」係指被保險人之恆齒因罹患牙周病或齲齒,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復效日起於醫院或診所經專科醫師診斷必須拔除且已實際接受拔除者。只有因為牙周病或齲齒導致需要拔牙,才是條款定義的「拔牙」,意外造成牙齒被撞斷就不算了植牙保險金之給付第十三條被保險人因第二條約定之拔牙而致缺齒時,於同一部位接受植牙者,本公司按拔牙發生之保單年度依下列各保險金額之比例給付植牙保險金。一、第一保單年度內:百分之八十。二、第二保單年度內:兩倍。三、第三保單年度及以後:四倍。本公司於同一保單年度內給付植牙保險金最高以三顆植牙為限。這個條款表示,如果拔牙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缺齒(例如意外造成牙齒被撞斷),是不理賠的除外責任(一)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接受拔牙者,本公司不負給付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保險金的責任。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及牙齒矯正。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三、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前已接受根管治療之恆齒。這條更狠了,如果原本已經有接受根管治療的爛牙,也不會理賠。再加上這18,400繳10年,共繳了184,000元,滿期金給付70%,虧損55,200元換言之如果要倒賺,至少要在30-40歲中間,從健康的牙齒變成爛牙,且成功植牙兩顆,這樣才有倒賺(而且還不能太早植牙,要等到第3年以後)這恐怕要每天不刷牙才有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