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281399 wrote:
經理本人也有得到好處(世界上沒有這麼好心的人),
我意思是說經理本人也...(恕刪)
而且我不懂為何a子女要執著在身份證?她本身從是保險業務員又有跟經理聯絡,真是搞不懂了,強調要身份證才能請領理賠,而反過來怪罪我太早除戶,身份證被公所回收
dark7271 wrote:
最近父親過世發生了一...
第十九條 請求權消滅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恕刪)
保額過大,保險公司多不願意給付理賠金,
若肇事責任不在父親身上,其實有很高的機會拿到理賠金。
當然現在要是說當初業務不願意送件造成自身損失也要能夠提出證明,
無法證明也只能直接與保險公司說明不知道可以申請理賠。
然後將文件準備齊全之後提出申請理賠,
但當年請領理賠項目應該是殘廢保險金,
所以才會需要身分證
-->> 四、受益人之身份證明。
現在沒有身分證件似乎無法申請理賠,
這部分請那位經理幫忙跟公司詢問該如何解套,
而不是一直跟你吵著要身分證才對。
或者是你自己可以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客服人員自力救濟一下。
須注意的重點:請求之日指的是申請理賠的時候,而非事發當時。
以上內容提供給你,有任何問題私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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