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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家四口一年15萬的保險費合宜嗎?

KKMANLITE wrote:
我的想法是,小朋友大了再自己去負擔這塊就好...(恕刪)

有這想法就直接幫他買定期就好.
1萬/年綽綽有餘.直接省下4萬

可達瓜瓜 wrote:
淨值負的 壽險公司 都捨不得放棄經營權...(恕刪)

最近有個消息:壽險公司被接管 保單將不全賠
這意思是....管我現在賣妳多高利率的保單,我倒了被接管妳的保障利率也會跟著調低
所以淨值負的不用怕.....丟給人接管就好,很多人會想接的(左手換右手?).
這法如果通過了
保險市場會殺紅眼?還是小公司被抬出去?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保險主要是保家庭支柱(賺錢的那個)

保險就是怕家庭支柱倒了,全家就無依靠,所以才買保險

而不是家裡有多少人,每個人都要保險

當然若錢太多,負擔的起,那就另一回事了



KKMANLITE wrote:
請問一家四口一年15...(恕刪)

KKMANLITE wrote:
還有每個月1萬5的房貸等於1年18萬
年總收入60萬...(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房貸部份,版主每個月1萬5房貸是光利息嗎??
若是的話,等到開始要還本金的話,60萬的收入真的很緊阿!!!
版主你得盡早規化................
是本金加利息
目前只要有筆大的開銷,當月就透支
我太太不知哪來的觀念,每天只要省150元就可已有永久的終身保障.替小孩及早規劃啥的..........
然後就去多買一些不是我們能力能負擔的保險品,因為她一直FOCUS在每天150元,她覺得她有這能力....
但是我是用家庭年總收入來看這些支出,及資源分配
所以,唉~~吵不完
講不聽,頭都洗下去了,我也只能咬牙,看是兼差還是怎的繼續下去了

妖怪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房貸部...(恕刪)
這個保費支出,只是基本的,還有很多如長照險、防癌等等
,因為現在很多藥,健保都不給付,往往都需保保險來支付~
所以如果有能力,多保多保障,還可結稅~

KKMANLITE wrote:
但是我是用家庭年總收入來看這些支出,及資源分配
所以,唉~~吵不完...(恕刪)

夫人願意理財 老爺就涼了 老爺就好好享受生活
靠保險 虧不了多少

如果 是賭博 或 炒股 你大概就睡不著了
KKMANLITE wrote:
是本金加利息目前只要...(恕刪)


如果是利加本那就還OK,而保費的話,以小弟為例;
1.只保醫療跟意外險,其它一概不保,由其是壽險跟投資險這類(網路上已經很多人討論過了就不需要小弟再多做解釋,小弟家庭年收入約你的近四倍,但保費一年只繳兩萬多!)。
2.至於用保費去節稅,小弟寧願靠投資去扣抵稅,因為保單是不會增值,但投資卻可以增值,當然也都可能虧損,這就是每個人的本事了(小弟今年稅繳一萬多一點)。
3.不管別人的例子如何,都不一定幫的到你,且家和萬事興,一切還是要家人支持才是根本。

KKMANLITE wrote:
請問一家四口一年15...(恕刪)


"請問一家四口一年15萬的保險費合宜嗎?
還有每個月1萬5的房貸等於1年18萬
年總收入60萬
這樣的配置有點吃緊
一直認為保險的費用太高了,有必要買這麼多嗎?唉"


15萬保費是醫療,意外和壽險
如果加上車險/房屋險.......

以年收60萬,一家四口年幾保費15萬....真的很吃緊,但還真不知道買的是哪種險?

儲蓄險,壽險,醫療險,意外險....還是全部都是終身醫療>_<

可以想辦法減低保費的!

dio0503 wrote:
有這想法就直接幫他買...(恕刪)


"最近有個消息:壽險公司被接管 保單將不全賠
這意思是....管我現在賣妳多高利率的保單,我倒了被接管妳的保障利率也會跟著調低
所以淨值負的不用怕.....丟給人接管就好,很多人會想接的(左手換右手?).
這法如果通過了
保險市場會殺紅眼?還是小公司被抬出去?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不是本來保險法就規定的嗎?指市政府一直沒有放給他自生自滅,還是全額提供保障

RBC不合格的壽險公司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49條第3項規定「保險業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或有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依情節之輕重,分別為下列處分:
1、監管。 2、接管。 3、勒令 ! 停業清理。 4、命令解散

根據保險法第143之3規定「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如下:

1、對經營困難保險業之貸款。
2、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低利貸款或補助。
3、保險業依第149條第4項規定被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或經接管人依第149條之2第3項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時,安定基金於必要時應代該保險業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所得為之請求…」


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動用的範圍與限額

① 身故、殘廢、滿期、重大疾病(含確定罹患、提前給付等)保險金: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或每一被保險人之所 ! 滿期契約(含主附約),為得請求金額之90%,最高以300萬元為限。

② 年金(含壽險之生存給付部分):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所有契約為得請求金額之90%,每年最高以20萬元為限。

③ 醫療給付(包含各項主附約之醫療給付):以每一被保險人計,每一保險事故之墊付,每年最高以30萬元為限。

④ 解約金給付: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20%,最高以100萬元為限。

⑤ 未滿期保險費: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40%。

⑥ 紅利給付:以每一被保險人計,為得請求金額之90%,最高以10萬元為限。
※前項各款之得請求金額,為扣除欠繳保險費、自動墊繳保險費本息及未償還之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

mobile3803 wrote:
保險主要是保家庭支柱(賺錢的那個)

保險就是怕家庭支柱倒了,全家就無依靠,所以才買保險


我十分同意mobile3803的觀念,
21年前在我第一個小孩出生後,我保險就只保夫妻倆,小孩只是附在我底下的附加醫療險.
而且保的是壽險+意外險,
如今小孩一個21,小孩一個18,也沒有要幫小孩保險,就由他們自己打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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