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弟只是小小保險系的學生,只能依白紙黑字幫你解釋,至於業務員要說什麼鬼話是他家的事囉~(雖然我以後也要當業務)請你去檢視你的保單,對於上面的告知事項你是否有不實告知(不管故不故意)如果沒有就好辦了,因為金融商品百百款,我不可能知道每一種商品,首先要釐清一件事情,他到底是發生意外可以理賠醫療費用(這個就說要發生意外,然後衍生的醫療費用才會賠,例外:附加條款或批註),還是一般的醫療費用險。保險法64條中的『書面詢問』,應局限於要保書書面的詢問事項,所以只要保險契約上面的問題你都確實告知,就可以賠。你的那個業務員說什麼你之前就代病投保,那保險公司就應該要加費或者拒保,這是我今天回復地3個那家公司的糾紛了...因為他已經收了你的保費就要負擔你的危險。去跟他爐去跟他爐~但是如果上面寫著因為意外事故住院才有賠,那就摸摸鼻子走人吧(保險就是個賭字而已)不要掉就醫記錄...我發現很多01的網友都很喜歡把自己忘深淵裡面推
我看我保單內頁有份影印的告知 有很多 問題兩個月內 被保險人是否因受傷或生病 給醫師治療 我竟然勾否怪了 我是看中醫很久 是我當初沒講 還是 保險員亂勾不知當初保時 保險員 沒仔細問 還是我亂回答還有被保險人 是否曾經因 什麼疾病 有接受醫師治療或用藥其中一項有慢性支氣管炎 鼻子包含在裡面了嗎?
我還想問 假如投保了幾年 生了病 以後 保險公司還會追查 你投保前的病嗎?會不會到時候又說 你這病原本就有...我之前的十二指腸潰瘍 就因為這次 鼻子的病 需要理賠 雖然沒辦法賠他就要我補告知 後來有去公司補完了 等於 重寫一張 新的告知我想說再保別間定期的好了...分散一下風險= =...有一個月大概500元內的醫療嗎...
常常歐卡稱 wrote:我還想問 假如投保了...(恕刪) 十二指腸潰瘍原來跟鼻子的病有因果關係....?這應該不影響保險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吧?是理賠部門跟你這樣解釋?這樣的處理方式我不是很能認同,你那家保險公司未來的理賠,未來這種事情一定還會有很多,反正消費者隨便騙一騙就好了,提告吧,會贏的。
是我講錯嗎我意思是說 因為之前要保的時候 告知書 我沒有講我以前有十二指腸潰瘍...現在因為鼻子的問題 就因為我之前 告知也沒講 我有看中醫一年多的鼻子所以就叫我之前所有的大病小病都要講出來補告知...他主要不理賠的原因 就是因為我去診所申請的那張診斷證明 早知道就別去申請現在在考慮是否要退掉...保別間的..
保險四大原則:保險利益、最大誠信、主力近因、損失填補。主力近因:損失的發生必須與危險因素(告知)有直接關係,保險法64條:要保人能證明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所以胃潰瘍和鼻子疾病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