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這個問題,剛剛問我保險專員,她說如果是醫療實支實的付,就是申請保險費有把正本醫療收據拿走的,就不可以申報在列舉扣除額裡,如果是一般醫療險,申請保險時不用醫療收據的,那筆醫療支出一樣可以申報在列舉扣除額裡。這樣解釋不知道對不對,我也不太確定,希望有專業人士出來說明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