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直強調使用者付費,我平常已繳健保費,也沒使用,
現多繳這筆費用,就醫時有較好的器材嗎???----都是騙

而且還寄掛號,限期繳清,(剛收到時還以為詐騙集團)
不繳,嘿 嘿 就要罰款(每超1日罰0.1%滯納金,5%為限),
健保不能倒,我贊同,但超收的怎辦???當你們激勵獎金嗎?
這公平嗎?使用者付費,我已繳健保了,不應再被追殺繳這筆費用啊!(股票賠啊

在想:如不繳會怎樣???(PS:我已乖乖的繳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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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我想有些大大誤會了,我沒說繳健保費不應該
(特地為此查一下每月我要繳多少,乖乖,不是7~8百,何時破千


健保是台灣特有的德政(所以一些旅居外國人,一定回台享受,這我不評論),
我只想表達,不應該我賠錢,股息要繳稅還要繳這筆莫名其妙錢,
不繳罰錢,死不繳還會追殺扣薪水(感謝大大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