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險理賠中,因為保險公司需要調閱被保險人的就醫記錄,所以又來函要求簽署同意保險公司向醫院調閱被保險人病歷資料的文件....問題來了,保險公司在調閱就醫資料的這個過程,是可納入15天內還是不用?還是說他如果要調二個月才調到,那就要等他二個月嗎?因為在申請家人的保險理賠,7月底就已經備齊文件,但他過十幾天才要求補就醫資料授權書,現在拖到28日了,其中一家還沒理賠,感覺就是在故意拖延,別家都賠了....因為這張保單未滿二年(投資型保險),所以"法律"上允許保險公司查比較久? 有的話是哪個條文?感謝各位
multimdu wrote:申請保險理賠中,因為...(恕刪) 同意書簽完後 保險公司收走開始算日期2年內理賠的保單 都算短期理賠 (尤其是醫療險出險)調病例流程跑完大致上1~2個月的 時間拖越久 保險公司要負的延遲滯納金越高 所以別急吧!真的急的話 打0800免付費客服電話 請他們轉承辦人員由客戶施加壓力 ~流程會比較嚴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