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可是花了一個月,收集證據及擴張證據,紀錄整個過程(現在電話錄音APP很方便,只是要注意妨害秘密罪的成立條件喔),還有上網做功課,以及上來問網友,他們讓我知道那一條根本不能拿來對我超過十五歲做招攬動作,這讓我更加肯定我要的一定可以拿回來。我可以將所有的過程紀錄與證據寫了滿滿五頁的A4 申訴書,用附件的方式寄給了金管會民意信箱。有人問我為什麼可以周旋這麼久,我完全是憑著不可以總是要客戶蒙受損失,而且保險公司對於業務的招攬話術可是一點都不在意的,甚至還會教業務該怎麼講,而且我被拐了,當我是笨蛋,我就每天撥出些時間處理保險。不過戰爭還是要迎來平和的日子的,他們既然發現沒法板倒我或忽視我,雖然沒有誠意,但我覺得也差不多夠了。...以上完畢
這張保單很多業務都是作為儲蓄險來銷售,壽險每年保障只有五千多(逐年增加)所以要說是壽險也很誇張。
金額表內容如下
保單
年度 身故或完全殘廢保險金--解約金--反算的利率
1 125320 ----38740
2 250640 ----133380
3 376012 ----230152
4 501332 ----329108
5 626652 ----458952
6 751972 ----569400
7 877292 ----767520
8 1002664 ----897416
9 1144676 ----1030224
10 1295580 ----1295580 ----1.156% 根本不到2.25%
11 1324752 ----1324752 ----1.322% 比郵局一年定存還低
12 1354652 ----1354652 ----1.44% 比銀行的兩年定存還低
為了簡單的計算,我專程做了一個EXCEL1包含年複利(irr)與目標搜尋(goal seek)的計算 歡迎索取,就在附加檔,只是要先聲明,我可不付相關的法律責任(歡迎有人能幫我檢查有沒有錯誤,目標搜尋的功能似乎只能算到接近的值,我不知道怎麼算精準)
我覺得我不是唯一一個被拐的,我問業務這張賣了一年目前賣的好嗎?他說很多人買,哀……,,差了八萬多,誰能接受錢放了十一年比郵局一年定存還差。只是很多人不知道,。
我自己的經過:
時間: 102年四、五月份時
對象:精聯保險經紀人 吳小姐與某位 小姐 一同推銷保險商品
第一次或包含第二次:吳小姐與某小姐,帶著簡單的資料一同推銷保險商品,恰巧當時我要找個存錢的地方,便向他們表達我要找個地方存錢,對方跟我推銷了兩個保險產品,於是我就請他們下一趟帶保險單過來看。
第三次(第二次):對方帶了已經有用鉛筆畫重點的保險單過來,我知道保險表格上寫的一堆數字令人眼花撩亂,大家都不懂,期間內的解約會大虧,滿期拿回來才不會小賺,而且都不會列出真正的利率,所以我直接問業務員:「我在乎的是這張的保單反算起來利率相當於多少年單利?」 她就跟我比了比富邦人壽富利高升終身壽險保險單契約條款第二條說,上面寫2.25的利率,而且是年複利,這有比郵局的利率高,我還有問整張保單我有什麼地方要注意的,他便指了幾處有畫線的地方,簡單查看後並沒有問題,既然契約跟業務都這麼表示就應該不會有錯了,所以就買了十年期(富邦人壽富利高升終身壽險)。保險契約上簽名之業務員為吳小姐與蔣小姐(我從來沒見過,有沒有簽共同承攬我得問問對方,有點忘了這部份)。
契約的連結https://www.fubon.com/life/indemnify_prod/XWL-MEMO.pdf
【契約內容如下:
第 一 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金額」: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主契約保險金額,倘日後保險金額經要保人申請變更或辦理減繳清,則以變更或減額繳清後金額為「」。
二到四省略
六、「所繳保險費」:除另有約定外,係指本契約保單首頁所載之保險費,倘日後有所變更,則以變更後並經批註之金額為準。
七、「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 (一)除另有約定外,係指本公司將各期「所繳保險費」依2.25%之年利率,逐期以日單利年複利之方式加計利息計算至被保險人發生約定事故之日時的金額。 ….後略】
今年5月前要扣第二次款項,翻出保險單,恰好有朋友有意思要買儲蓄險,翻出來講解利率時發現數字有些狀況,一方面想了解契約的第二條所寫之利率跟金額表算出結果哪一個才是正確的,於是連絡業務員向其表達朋友想買類似的保單,同時再次詢問同樣的保單之內容。
經由與吳小姐詢問之結果,當場試算發現契約所附金額表數字確實與契約的2.25%不符合,一開始吳小姐說契約裡面明明是寫2.25%的複利,之後吳小姐改說期間內大概有1.7%,最後我們再算一次,遠遠不到1.7%,於是吳小姐表示會處理,我的期望是退回本金與今年的利息。
吳小姐表示與富邦專員連絡後,專員表示可以退回本金,只是當初所發之佣金也會收回。……中間經過一連串過程,蔣小姐回電說是吳小姐不懂,保險公司很難退回本金,更不可能退利息,又說金額表我也有看到數字(一大堆),在看到後簽的契約就代表我對數字沒有問題…..可是實際上第十年卻差了八萬多元(我怎麼忍的下這口氣)
另外我想問:
問題一:契約有寫本商品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金額表中的金額不符合契約內容第二條,我是否可以主張賠償損失。(詐欺、侵權行為),不過富邦客服說那個是身故的錢,不過我看金額表在滿十年後,身故就跟解約列的是同樣的金額,在十年內解約都會損失至少六萬的錢(保險公司行政費與業務佣金),
問題二:保險業務明確告知我利率相當於2.25%年利率,我是否可以主張
精聯保險經紀公司負連帶責任(詐欺、侵權行為)
問題三:有些網友回覆說:第二條第七項 不是年複利的意思???可是我看是阿。我知道有人說這是指第十年後,但契約中就是沒有寫滿期後而是寫各期,所以業務才能拿這一條回覆我的提問(我每年繳過去的錢以及我能領回的錢換算起來相當於多少利率)為2.25%
簡單輸入就可以算出來了,主要是因為家人、同事有被推銷類似的產品,為了讓他們明白狀況,與其講一大篇(有時候我講了一大串,朋友還是反駁我說業務說可以賺五萬元呢!我就只能說賺多少錢不是重點,重點是利率多少....><",不然你給我一百萬,我六年後多給你十萬是不是更好.....)
倒不如做個表格(我可是從半夜十一點編寫到半夜過十二點)讓他自己填寫,不然朋友或家人一忙沒有仔細看或相信業務就買了不就慘了,總不能有很多人吃虧吧。
如果覺得我表格有不清不楚的地方請告訴我,還是會搞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說,我希望這個表格清楚易懂好使用。謝謝。
另外 我的試算表檔案修正第一次,於附加檔,因為因為D7、J7公式抓錯格子
附加壓縮檔: 201406/mobile01-2c6b1bf3dcaf6b4014e24b62bbb85ddf.zip
修正到了第四次,增加欄位到30年,IRR的公式的預估值設定為0。以避免出現錯誤。
學法律的都說,任何東西要簽上自己的名子的時候都要很謹慎,正確的買產品作法是:
先告知我要錄音,開始錄音後,雙方拿出身分證並說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請業務敘述整個商品包含名稱及條文內容,要逐條唸過一遍,中途有疑問就請業務說明條文的意思。確定沒問題後就簽名。
錄音檔要收好,要是保險公司最後倒了,但業務跟你說這一家絕對不會倒,那麼業務就要負責。
我們的法律觀念都太薄弱,很少人會在簽約時錄音吧,不過現在要證據就頭大了。而且蔣小姐還問我當初的文宣資料還有留著嗎?我也誠實的說我已經丟了.....因為我覺得契約都有寫了,我就沒有再留著。
謝謝好幾位網友回覆指出:
第二條第七款加計利息指的是投保未滿十五歲的被保險人身故才能領的錢,所以跟我這個一個已經出社會工作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跟我沒關的條文卻拿來解釋我的提問,而且保險單是業務拿來前就畫好重點的,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這一條誤導了......
.....持續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