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信用卡副卡連帶清償責任此狀況是否合法?

狀況是發生在小弟周遭朋友身上的,...
朋友家中有4個成員,
父、母、我朋友、他弟弟...

狀況是這樣的...
朋友的父親用信用卡借錢(大約是在2009-2010年之間的債務問題)
然後因為很多因素還不出錢來,變成家中的期他3位成員幫忙處理...

但是這僅是信用卡債務,還有房屋抵押債務等等...
後續就比較無力償還,也不太想過問債務問題(家中期他3成員)

突然之間,這3人都收到銀行寄送的債務問題通知信,說還有消費欠款未償還
啥向法院提起訴訟,...巴喇巴喇一堆這類的說明~~~~

小弟的朋友打電話去確認,並得知...

這3人均曾經持有過朋友父親的副卡(朋友父親的正卡還存在,也就是用這卡借錢的)...
但是均經過客服說明,3張曾經持有的副卡都遠在2005年作廢...

銀行有資格追逤已經作廢的副卡曾經持有人債務連帶清償嗎?

我剛剛查詢資料,定型化契約已經規定98/7月以後的信用卡,
已經不可以存在於副卡債務連帶清償責任...

所以說這信用卡是在這時間點更早申請的,故部在這個規範內,
不過早在正卡產生債務問題就已經作廢的副卡,銀行有資格還去追逤連帶清償責任嗎?...

為確保相關權益,以及避免法律性問題,請容許小弟不公佈信用卡銀行...

小弟的朋友直覺不合理,說要去問問消保官~~~~
2011-05-03 21:52 發佈
於法不合~~~更何況2005年以後附卡均無發卡~~

哪一間銀行呢???

要投訴請找金管會~~~

找消保官沒用.....這是債務問題......

說實話,我只知道到他們會寄送這種通知"民事訴訟通知書"有點怪,...

應該是根據98/7月以前的副卡是可以搞"連帶清償"的法規的,

但是怪異在副卡都已經作廢,表示附卡持有人早已經跟銀行不存在於契約關係,
那銀行要用哪種東西來要求副卡的曾經持有人要負債務連帶清償責任呢?

...因為有相關法律問題與未確認事項,貿然隨便指出信用卡銀行感覺上不太恰當...
故我無法說明是哪一間銀行...~~~~
人因夢想而偉大

sonicwu wrote:
說實話,我只知道到他...(恕刪)


不用理它~~
此銀行是台新嗎??台新委外的??
我遇過這種情況.....附卡已經註銷三年了,主卡有問題
拿這條款來壓我~~

當然我是沒理它
後來就不了了之
樓主要知道保護自己的權益哦~
PS3 ID : Enfnlac Xbox 360 ID : Enfnlac
樓上的,謝謝您的資訊,我也相關提供給朋友,...
另外,很抱歉,我真的不方便也擔心造成相關法律問題,所以不方便提供銀行名稱...^^"
人因夢想而偉大
sonicwu wrote:
突然之間,這3人都收到銀行寄送的債務問題通知信,說還有消費欠款未償還
啥向法院提起訴訟,...巴喇巴喇一堆這類的說明~~~~
積極的話,copy發文給金管會申訴,副本送該銀行
消極的話,等他起訴再說,不過要是收到法院支付命令,記得要異議,不能丟著不管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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