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book wrote:年輕時不懂事,欠下不...(恕刪) 如果是負債還完還給銀行就可以重新跟銀行交易,如果是負債已經由銀行賣給資產公司還完,就是不容易再跟那家銀行交易了。因為對銀行來說你還是沒還錢,只是它把你的債務賣掉了。如果是還給銀行的話,就不會被註記。
信用是要培養的,搞掛了,要再培養,就要有很高的賺錢能力這是我8年前申請的聯徵資料上面看到的所有的信用卡申辦、剪卡資料銀行只要看到你在某個時間點,所有卡片都失效,且沒有新卡就會知道你出包過。用自然人憑證https://apply.jcic.org.tw/CreditQueryInput.do一年可以查一次,自己查一下就知道了你曾經證明自己沒還款能力,現在你要有加倍的資產,才能讓銀行相信你有還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