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醫生宣佈一個病人剩下2個月的壽命,這位病人利用這兩個月時間刷信用卡買奢侈品送給子女或大吃大喝或出國豪華旅遊,兩個月後真的死亡且欠下一堆卡債,這時銀行會如何追討這筆卡債?還是當成一筆呆賬算了?
joshwang wrote:剛才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恕刪) 前題是這個病人在近2年內,身上都沒有財產,那這病人的負債就可以被拋棄繼承民法第1148-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joshwang wrote:這位病人利用這兩個月時間刷信用卡買奢侈品送給子女或大吃大喝或出國豪華旅遊,兩個月後真的死亡且欠下一堆卡債,這時銀行會如何追討這筆卡債?還是當成一筆呆賬算了? 能這樣刷卡 表示自己本身有資產不然一般人 額度就三萬而已能欠下多少債務銀行不是吃素的就怕你有背景而已
joshwang wrote:...兩個月後真的死亡且欠下一堆卡債...(恕刪) 如果沒人繼承他的財產/債務, 那就是呆帳,但你也要確定在繳款日前真的死亡, 不然還是要繳最低金額。下個月沒死, 再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