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分被人盜用,
被拿去盜辦信用卡及盜刷!(犯人已經逃逸,目前正通緝)
(我直接切入重點了)
目前跟銀行正在打官司,因為卡片是被盜辦,我勝訴機率很大!
我想問的是:
因為銀行的錯誤造成我現在信用瑕疵,房貸辦不下來,
甚至我正常繳納,用了好幾年的信用卡也遭停權!
不知道勝訴後能不能針對(銀行錯判身分核發信用卡)造成我信用瑕疵這點向銀行求償?
我想要求3點:
1.請求恢復我的聯徵信用屬於(正常良好)
2.因為銀行端疏失,造成我信用瑕疵,房貸申請不下來!
這筆房貸要該銀行貸給我!
3.我要銀行賠償我慰問金與和解金
以上我要求的3點,有機會讓銀行端束手配合嗎?
請大家給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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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更新補充
先謝謝許多網友提供的意見
再來因為看到許多人對整起事件有疑慮,讓我重新補充說明好了!
一年前有一位很久不見的朋友,聲稱最近在銀行上班(以下稱甲行),缺業績要我幫他辦信用卡,好讓他有業績交代。
我想說辦信用卡而已,就讓朋友做一點業績!
於是就把辦卡所需文件影本(身分證.財力證明等)交給他去辦。
半年過去後(甲行)的卡片沒收到,
接連收到的卻是別間銀行(以下稱乙行.丙行)的法院支付命令及催繳通知
事發後我在兩間銀行奔波處理,
才發現身分被當初在(甲行)上班的朋友(犯人)盜用,我也已對犯人提告。
之後法院寄來一張通知書,說有其他被害人也遭同樣手法被同一個犯人行兇成功!
所以此案件會做併案處理 而犯人已逃匿 人去樓空 已通緝中。
(乙行)得知我身分被盜用後的處理方式:
要求看併案處理同知書內容,
確定我是被害人之後乙行先把欠繳帳款從聯徵紀錄上拉掉,之後的紀錄為正常良好!
待併案判決結果,他們再轉告兇手!
而(丙行)的處理方式:
不管是不是被盜,先告再說! 聯徵欠繳紀錄,信用不良也不管你。 一切等判決結果!
[所以我才會說:若我勝訴,要他們付出賠償]
以上就是案發過程
至於有網友問帳單、卡片地址與電話號碼
這我就不知道犯人是如何騙過銀行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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