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積欠許多家銀行信用卡帳款,前幾年還款至只剩下一家銀行,銀行也將帳款打入呆帳,想請教一下倘若與銀行洽談好一次清償還款後聯徵中心需要多久才不會有我的信用不良記錄呢?底下的資料為搜尋到的:
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1.是否表示清償日六個月之後聯徵中心就沒有不良記錄了呢?
2.清償後申請信用卡有可能會過嗎?
3.目前我的錢只夠還完我自己的信用卡帳款,而老婆也有一張信用卡被打入呆帳,想請問我的信用卡款項還完之後,一旦我的名下有了動產以及不動產和存款,老婆欠帳款的銀行會扣押我名下的東西嗎?
請各位先進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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