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可以借別人開,房子可以借別人住,珠寶可以借別人戴,請問信用卡可不可以借家人使用?也就是警察發現你開別人的車不會把你當賊,哪如果用他人允許下的信用卡去消費,這樣是否可以?我會這樣問是因為現在幾乎都是感應刷卡,店員不可能把你信用卡拿起來核對身分證,請問大家都有用過家人或朋友的信用卡消費過嗎?
baby-face wrote:先謝謝以上會員的回應...(恕刪) 我不確定有沒有違法,但是信用卡條款應該有銀行僅授權正卡持卡人或附卡持卡人本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內分別使用,不得讓與、轉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將信用卡之占有轉讓予第三人或交其使用。這樣的條款
baby-face wrote:沒錯!是有這個條款,...(恕刪) 這條款大概是銀行避免持卡人轉借他人使用又不認帳,變成爭議款吧,限定本人使用使用非本人信用卡,我在網路看過會跟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有關私文書算個人文件(包含信用卡簽單),如果是身分證、駕照等那類算公文書偽造似乎是公訴罪,檢察官受理會主動偵辦,那就挺麻煩不過看過網路提的家人偷刷案例,應該是持卡人因為有報警過(誤以為被盜刷)雖持卡人不追究家人,但檢察官仍主動偵查偽造私文書如果是本來就授意給家人用,應該還不致於會這樣,但也怕店員覺得有異常主動報警,到警局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