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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信用卡可不可以借家人朋友使用?

車子可以借別人開,
房子可以借別人住,
珠寶可以借別人戴,
請問信用卡可不可以借家人使用?
也就是警察發現你開別人的車不會把你當賊,
哪如果用他人允許下的信用卡去消費,
這樣是否可以?
我會這樣問是因為現在幾乎都是感應刷卡,
店員不可能把你信用卡拿起來核對身分證,
請問大家都有用過家人或朋友的信用卡消費過嗎?







2013-12-27 18:15 發佈
網路購物或感應的應該還可以。不過為何不辦副卡?

baby-face wrote:
車子可以借別人開,
...(恕刪)


名義上 不行

實際上
我女友會拿我的信用卡買APP
卡號日期安全碼打一打下個月就要去繳帳單了
若要這樣辦副卡就好
我身邊還沒有遇過拿別人卡去刷的
先謝謝以上會員的回應,
小弟是想知道這樣使用到底有沒有犯法?

baby-face wrote:
先謝謝以上會員的回應...(恕刪)


我不確定有沒有違法,但是信用卡條款應該有
銀行僅授權正卡持卡人或附卡持卡人本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內分別使用,不得讓與、轉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將信用卡之占有轉讓予第三人或交其使用。
這樣的條款

集點貼紙 wrote:
我不確定有沒有違法,...(恕刪)


沒錯!是有這個條款,
所以這樣是有犯法?公訴罪?
還是只是銀行維護自身權益的規則?
但簽他人名字,不就觸犯了偽造文書罪了嗎??
因為~~店家會以為你是本人,所以接受你使用那張信用卡來消費 但簽的名字是簽信用卡持有人的姓名
這不就是偽造文書????
baby-face wrote:
沒錯!是有這個條款,...(恕刪)

這條款大概是銀行避免持卡人轉借他人使用又不認帳,變成爭議款吧,限定本人使用
使用非本人信用卡,我在網路看過會跟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有關
私文書算個人文件(包含信用卡簽單),如果是身分證、駕照等那類算公文書
偽造似乎是公訴罪,檢察官受理會主動偵辦,那就挺麻煩
不過看過網路提的家人偷刷案例,應該是持卡人因為有報警過(誤以為被盜刷)
雖持卡人不追究家人,但檢察官仍主動偵查偽造私文書
如果是本來就授意給家人用,應該還不致於會這樣,但也怕店員覺得有異常主動報警,到警局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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